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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提供最新通知公告

江苏出台两文件为企业减负

作为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在提升行业竞争力、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成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然而,一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不仅加重了市场主体的负担,而且扰乱了经济秩序、损害了营商环境。11月20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狠刹行业协会商会“搭车”收费歪风,大力减轻企业负担。

  五个严禁,为收费上好“紧箍咒”

  为贯彻落实国家“五个严禁”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通知》明确,行业协会商会要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

  比如,在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方面,《通知》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省级文件,强调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批准奖项的名称、评选范围、奖项设置、活动周期等内容,不得向参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在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方面,《通知》明确行业协会商会和分支(代表)机构不得重复收取会费,不得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制定、修改会费标准必须按照有关程序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收取会费应同时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并向会员公开;收取向社会提供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费用时,需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内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关于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在逐项明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对应的审批事页、设定依据、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提出具体要求。

  落实清单管理。明确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不得设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各部门依法对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报省政务办备案,向社会公布。

  精简中介评估。整合、减少中介评估中的重复环节,提升评估的质量。行政审批部门要主动公开相关技术标准,提供中介报告编制的示范文本,方便申请人自行编制报告。

  推行区域评估。在开发区、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区域评估,评估结果区域内项目共享,评估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规范中介收费。按照《江苏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管。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破除中介垄断。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打破行业、区域、部门垄断,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记者 沈佳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