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赛章程,经过参赛企业现场上台演讲,大赛评委现场打分得出本次大赛的一、二、三等奖。现决定对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4日至7月30日,为期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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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