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经历:
顾问单位及主要服务单位有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镇江市北固房产管理处、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镇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广发银行镇江分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镇江市丹徒区文广世民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江苏蓝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赛维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国有公司、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
主要业绩有在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下为当事人实现全部债权、房地产项目收购涉案标的额4亿余元、房地产项目转让涉案标的额7亿余元、房地产项目重整涉案标的额1亿余元、大型国企30亿元债券发行意见书、大型国企PE项目专家认证、协调解决大型群体性诉讼(涉及当事人115人,案值1000多万)、协调处理破产案件中职工权益保障,为大型国企出具法律意见书(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对外投资等)、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主办14家企事业单位清算注销事务;参与破产清算案件数起;年主办民商事案件200余起,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施工、银行信贷、劳动争议、公司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