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8 来源渠道:苏州轨道交通
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智慧化平台建设和安全咨询服务项目(SRT8-3-10标)
招标澄清答疑文件
各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的疑问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智慧化平台建设和安全咨询服务项目(SRT8-3-10标)作如下澄清答疑:
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项目。此处单项合同是指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合同还是包含了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的综合的安全咨询(监控)合同?如果综合的安全咨询(监控)合同中工作项中包含有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内容,是否还需要出具佐证材料?请予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如合同无法体现评审内容,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2、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的“第二章 项目概况—2.4 工作内容—2.4.1 开发软件系统” 里提到“在一期平台基础上,升级建设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智慧化平台,功能模块包括“工程概况”、“风险监控”、“恶劣天气预警”、“社会责任”、“应急管理”、“安全培训”“综合管理”等。”这里说的“基于一期平台升级”的方式是什么?是在一期平台既有的技术框架和代码基础上进行升级开发,还是利用新技术、新框架进行安全智慧化平台的功能研发,但兼容纳入一期平台所投入使用的功能内容?请予以明确。
答: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行考虑。
3、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的“第四章 总体要求——4.1 项目实施原则”里提到“项目要求以产品为基础,结合具体需求进行定制和二次开发的方式进行实施,能缩短项目实施周期,降低项目实施的风险”,这里提到的“二次开发”是否已确认“在一期平台的代码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如果确认,一期平台的源码是否由原软件供应商无偿提供?涉及一期平台源码bug或者技术框架限制,导致无法升级本次招标所需的功能,这个该由谁来负责处理?请予以明确。
答:一期项目软件代码知识产权属于原软件提供商。在保证功能齐全、用户体验不变、和其他系统接口正常、已积累的用户数据不损失的情况下,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方案。
4、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评分方法和评分标准”的“二、(1)商务评审细则”中,项目负责人满足要求且提供2个及以上符合要求的业绩得满分,此处在基础得分1.5分之外,是另外提供2项不同业绩得3分,还是包含基础得分业绩的总计2项业绩即可得满分。请予以明确。
答:在满足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增加提供一项符合要求的业绩即可得3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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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