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6 来源渠道:苏州轨道交通

苏州市轨道交通134号线空调冷却水系统自动加药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2023年)招标澄清答疑文件

 

各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的疑问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苏州市轨道交通134号线空调冷却水系统自动加药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2023年)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答疑部分

1、“(2)水处理监测平台接入卫生监管部门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卫生监管部门证明材料加以佐证。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4:”全国地铁市场几乎没有厂家满足水处理监测平台接入卫生监管项目,此项目评分有区域针对性,是否可以删除?本次招标的是空调水系统加药装置,如果需要水处理监测平台接入卫生监管部门,应该也是空调系统的水处理设备接入卫生监管部门,麻烦明确?

答:根据招标文件冷却水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的余氯指标要求,为保证系统水质,消除卫生环境不良影响,招标文件明确此项目要预留接入卫生监管部门的端口(详见招标文件第5.1.45.1.5),此项评分细则包括2部分,分别为水处理监测平台接入卫生监管部门项目,或空调冷却水系统自动加药监测项目采购或安装项目,均为投标人的实力体现,此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加药设备的启动和停止,根据什么方式设定?根据数据高低限值调整或者是定时定量添加?

答:加药设备的启停根据余氯检测仪实时数据反馈,按照设定高低限值控制调整。同时兼备定时定量添加功能。

3、余氯在线监测仪,采用余氯电极还是试剂法?

答:采用电极法。

4、现场安装,有无场地限制。如场地有局限性,烦请提供现场尺寸,以便加药装置的尺寸设计。

答:134号线各站点基本均具备成套加药装置的现场安装条件。

二、澄清部分

原招标公告中“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35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修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362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不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事宜以本次公告时间为准。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202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