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3 来源渠道:蜘蛛招标通
本答疑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如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其他部分执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4.1条款修改如下:
24.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都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4.3条款修改如下:
24.3中标候选人确定后,默认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1)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2)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如按照第(2)种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