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渠道:徐矿集团

一、项目名称:循环水系统进水互联改造工程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B3200001805056751001001 

三、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服务内容:付款比例”;项目全部竣工后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合同价款的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款的70%。由乙方编报工程结算书,经甲初审后,报上级单位审计确认后出具审计报告(以上级单位终审价格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开具剩余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甲方支付乙方至最终审定金额95%合同款;剩余5%作为本合同的质保金。

现澄清为:“项目一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付款。第一阶段,完成循环水进水管道部分改造并制作安装盲板,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盲板安装后不漏水,乙方提供合同价款的2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5%;第二阶段,在停机检修期间完成阀门安装,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合同价款的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总价款的65%;第三阶段,全部竣工后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乙方编报工程结算书,经甲方初审后,报上级单位审计确认后出具审计报告(以上级单位终审价格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开具剩余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甲方支付乙方至最终审定金额95%合同款;剩余5%作为本合同的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