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6 来源渠道:徐矿集团
各投标人:
招标项目《锅炉弹性回热系统改造项目咨询服务》(项目编码:B3200001805057247001)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p4中招标范围中“编制出具初设(代可研)报告及项目投资概算报告、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竣工图。”修改为“编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项目投资概算报告、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其他不变。
二、第四章合同中部分修改:
1、“编制出具初设(代可研)报告”,改为“编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
2、技术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15天内出具《初设(代可研)报告》”改为“合同签订后15天内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
3、支付方式修改为:乙方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上级单位评审后,甲方收到乙方对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额15%即 元(¥ );提交初设报告,通过上级单位评审后,甲方收到乙方对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额15%即 元(¥ );乙方完成施工图预算报告,通过上级单位预算评审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额40%即 元(¥ );乙方完成竣工图,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额20%即 元(¥ );质保金额为合同额的10%,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起始时间为竣工图签收时间。
三、p33中分项报价单修改为:
序号 | 名称 | 价格 | 备注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 | ||
2 | 项目投资概算报告 | ||
3 | 施工设计图纸 | ||
4 | 施工图预算 | ||
5 | 竣工图 | ||
6 | 合计(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