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9091734 来源渠道:苏州轨道交通
凤凰广场人防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与监测项目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广场人防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与监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以苏行审项建【2020】2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招标人为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凤凰广场人防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与监测项目(标段)的第三方测量检测与监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2.2建设规模:凤凰广场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14922.6平方米,总用地面积9500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积10240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3205010304038152001002 |
凤凰广场人防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与监测项目 |
凤凰广场人防工程项目施工测量检测与监测和轨行区自动化监测 |
300 |
497 |
2.4其他:服务期:2022年10月31日至2024年3月10日,实际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2)具有测绘甲级资质证书。
3.2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R是□否
R投标人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企业业绩要求:
自2017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①地下工程的测量和②单项合同地下工程基坑(4500平方米及以上基坑面积)监测业绩;
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
担任过①地下工程的测量和②单项合同地下工程基坑(4500平方米及以上基坑面积)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1)上述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可增加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2)如单项合同不能同时体现测量和监测,可分别提供测量合同和监测合同。
3.4财务要求: / 。
3.5信誉要求: / 。
3.6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
注: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
3)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5)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至2022年 10 月11日17 时 00 分;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0 月 20 日 14 时 15 分。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zyjy.com.cn/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重要告知:
1、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模式(含资格预审和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不接受书面递交文件。
2、企业注册问题、注册后完善信息问题、登录问题、CA相关问题等参见《常见问题及解答汇总》(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6f95c51f-7d81-4673-a454-e8eb9a4b64eb&categoryNum=00600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巫玉梅 联系人:高宝英、周蕾
电话:0512-69899100 电话:18915418618、025-8479595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houlei@jocite.com
2022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