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2、4、7号线北延伸线工程第三方测量与监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2092415 来源渠道:苏州轨道交通

苏州市轨道交通2、4、7号线北延伸线工程第三方测量与监测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2、4、7号线北延伸线工程第三方测量与监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北延段(2号线北延伸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433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北延段(7号线北段延伸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434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北延段(4号线延伸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4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2、4、7号线北延伸线工程第三方测量与监测项目(标段)的第三方测量与监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2.2建设规模:2号线北延伸线起自爱格豪路与玉盘路交叉口的爱格豪路站,沿玉盘路敷设,止于既有2号线骑河站,线路全长约4.67公里;4号线延伸线起自观塘路与御窑路交叉口的观塘路站,沿御窑路敷设,止于既有4号线龙道浜站,线路全长约7.13公里;7号线延伸线起自中市路与春丰路交叉口的春丰路站,沿中市路、太东路、南天成路敷设,止于在建7号线莫阳站,线路全长约7.11公里。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010304039289003002

苏州市轨道交通2、4、7号线北延伸线工程第三方测量与监测项目

苏州市轨道交通2、4、7号线北延伸线(含龙道浜站与妇幼保健院新增通道工程涉及内容)工程施工测量与监测和风险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

3899

1340

 

2.4其他:服务期:2022年12月31日至2026年8月31日,实际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2)具有测绘甲级资质证书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R□否

R投标人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企业业绩要求:

2017年9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轨道交通工程测量和监测业绩,或同类工程①和②业绩;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轨道交通工程测量和监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或同类工程①和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测量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或同类工程①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监测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或同类工程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注:

1)项目负责人、测量技术负责人、监测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测量技术负责人、监测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社保证明。

2)同类工程定义:①测量:地下工程(暗挖)或暗挖隧道的测量,②监测:4000 平方米及以上面积的地下工程基坑监测。对于需要同类工程①和②业绩的,若单个合同中只有同类工程①或同类工程②,需同时提供同类工程①和同类工程②的各1个合同组合成1个同类工程①和②业绩。

3)上述企业业绩和相关人员(项目负责人、测量技术负责人、监测技术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可增加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3.3财务要求:   /   

3.4信誉要求:   /   

3.5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注: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2)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

3)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5)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11  22  10  00 2022 12 217  00 分;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12 16  14  15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18.4.45.172:8086/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重要告知:

1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模式(含资格预审和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不接受书面递交文件。

2企业注册问题、注册后完善信息问题、登录问题、CA相关问题等参见《常见问题及解答汇总》(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6f95c51f-7d81-4673-a454-e8eb9a4b64eb&categoryNum=00600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巫玉梅                          联系人:高宝英、周蕾

电话:0512-69899100                     电话:18915418618025-8479595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houlei@jocite.com

2022 11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