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5172453 来源渠道:南京货物
资格预审
编号:NJHW-220163-4
1. 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金融城二期所需东区空调末端采购一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
南京市建邺区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
建发改[2015]057号 |
项目名称: |
金融城二期 |
项目地点: |
建邺区河西中部47号地块 |
标段名称: |
东区空调末端采购一标段 |
招标内容及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数量: |
一批 |
交货时间: |
空调机组交货期60天,风机盘管30天 |
资金来源: |
混合 |
合同估算价: |
210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要求: |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预审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预审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 ||
②其他条件:a、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预审将全部不予通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单位报名,代理商以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为准,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b、所投末端设备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有认证的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提供有效的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年审的还须提供有效年审记录) | ||
(2)财务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
②其他条件:财务报表的内容应符合有关法律的要求。 | ||
(3)业绩要求: | ||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 ||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投标人须提供 2019-01-01 至 2022-12-30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所投品牌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不包含厂房、住宅)空调末端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4)信誉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 ||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不可以提注册建造师的要求 | ||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 ||
其他条件: 无 | ||
(6)信用要求(须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保证充分竞争): | ||
其他信用条件:投标人须提供金融机构或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A及以上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7)其他要求: | ||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
②其他条件:a、针对上述(7)其他要求①,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空调末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同一品牌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或同一品牌制造商出具多份专项授权委托书,将全部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b、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如投标人注册地在项目所在地,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注册地不在项目所在地,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文件或委托第三方售后的服务协议 (提供租赁合同的须附出租人出租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 2023-01-06 至 2023-01-11 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1-17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
③2022-01-01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
7.3 无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金融城 |
地址: |
南京市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6楼 |
邮编: |
210026 |
邮编: |
210011 |
联系人: |
宋工 |
联系人: |
杨文斌 |
电话: |
025-82226385 |
电话: |
1367510733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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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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