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0153916 来源渠道:苏州轨道交通
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先导段工程监理项目SYZ-JL-01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先导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先导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15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先导段工程监理项目SYZ-JL-01标 (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
先导段工程长约5.88公里,包括盾构区间、盾构工作井等建设内容,其中相城段长约1.56公里、常熟段长约2.32公里、张家港段长约2公里。
2.3招标范围:对应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先导段工程施工项目合同范围内所有监理服务工作。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
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 |
E32050103040402450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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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先导段工程监理项目SYZ-JL-01标 |
对应苏州市市域(郊)铁路苏州经常熟至张家港线(苏虞张线)先导段工程施工项目合同范围内所有监理服务工作。 |
996.68 |
1344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 项目总监应为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以首次公告发布之日计)的本企业在职职工,高级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R是□否
R申请人R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____年__月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_____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有:①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车站和盾构区间施工监理业绩。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①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车站和盾构区间项目总监 业绩(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必须是在投标单位的业绩)。
企业业绩以合同及完工证明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项目总监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信息,可增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以佐证(如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若单个合同中只有地下车站或盾构区间的监理内容,需同时提供地下车站及盾构区间的两个合同,即业绩①可由2个独立的监理合同组合而成。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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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牵头方必须满足上述各条要求,联合体其他要求如下:
(1)本项目1个标段,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成员须固定(即:在本项目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资审申请文件中须附联合体协议。如出现同一单位与多家联合申报本项目投标,则取消出现上述情况的所有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加盖各方企业公章),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应至少包括联合体各方对工程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分别的义务,并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责任和份额以及承担其相应工程的足够的能力,联合体各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独立或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投标资格。
(3)拟派项目总监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人员;
(4)联合体非牵头方须具备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具有以下工程业绩之一:②10米及以上深基坑项目,或单跨40米及以上桥梁,或截面面积20平方以上隧道、管廊。
(5)联合体非牵头方须选派1名总监代表,应为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以首次公告发布之日计)的本企业在职职工且满足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10米及以上深基坑项目(或单跨40米及以上桥梁或截面面积20平米及以上隧道、管廊)总监或总监代表业绩(总监代表相关业绩必须是在投标单位的业绩)。
非牵头方企业业绩以合同及完工证明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总监代表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信息,可增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以佐证(如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2月10日14时30分至2023年2 月17日17时00分;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3日13时30分。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其他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2 监理服务期限要求:监理服务期限要求:2023年4月15日至2026年12月18日,计划工期为1344天。工程保修服务期至所监理项目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
7.3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预审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7.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7.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方)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7.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
7.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0〕30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1〕47号)的规定。
7.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方)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7.9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联系电话:0512-69899097。
7.10 本项目评标办法: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排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zyjy.com.cn/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重要告知:
1、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模式(含资格预审和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不接受书面递交文件。
2、企业注册问题、注册后完善信息问题、登录问题、CA相关问题等参见《常见问题及解答汇总》(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6f95c51f-7d81-4673-a454-e8eb9a4b64eb&categoryNum=006003)。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668号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巫玉梅 联 系 人:
电 话: 0512-69899100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zhaobiaobu@sz-mtr.com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 年 2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