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4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东部战区总医院自动门及地弹门招标公告
(一)概况
1.项目名称:东部战区总医院自动门及地弹门维保
2.项目地点:南京市中山东路305号
3.维保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
1 |
自动门 |
德国多玛 |
ES90 |
200e |
236 |
中国sel |
90 |
125 |
|||
2 |
地弹门 |
德国多玛 |
65 |
84 |
255 |
马萨 |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相应资质条件;
2.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良好的履约记录,近年来类似业绩良好,提供复印其它4家维保单位合同及原件合同现场审核;
4.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6.具有合法连续经营5年以上的公司注册资金400万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现场审核。
(三)投标诚意金交纳要求:
1.本项目诚意金为 0.6 万元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从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 东部战区总医院 ;账号: 10113401040010666 ;开户行: 农行三元巷支行 )。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考察合格投标入围单位的投标诚意金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未入围投标单位的诚意金退还至原账号,后续递补入围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同上)。
(五)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中标价的10%,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通过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补齐。
(六)投标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本工程投标入围单位不少于3家。
(七)投标报名要求携带资料:(以下材料考察时需核验原件)
投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行证书、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
(八)其他要求
1. 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 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9 年 4 月 18 日 17 时(自招标信息发布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投标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青 联系电话:13851644229
地 址:南京市中山东路305号机关办公楼一楼132房间
东部战区总医院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