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9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本招标项目 射阳湖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宝应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射阳湖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行审投资发【2020】1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宝应县射阳湖农工商实业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部门专项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射阳湖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宝应县射阳湖镇
2.1.2建设规模: (一)项目概况:新建区域采用分流制,本项目新建四座提升泵站,水泗污水提升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3000m3/d:老镇区污水提升泵站1座,设计规模2000 m3/d;天平社区污水提升泵站2座,1#泵站设计规模700 m3/d (远期规模2500 m3/d),2#泵站设计规模200 m3/d (远期规模2000 m3/d);污水主管网约26.5公里。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万m3/d,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处理工艺采用粗格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改良型AAO池+网格絮凝斜板沉淀池+转盘滤池+次氯酸钠,本工程污泥采用板框压滤机,泥饼外运。
2.1.3合同估算价: 约7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8 月15 日 ,竣工日期: 2021年4 月15 日
2.1.5 其他: 本次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EPC总承包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1)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2)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为达到设计要求;(3)项目构(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设;(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5)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整体移交给招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以下资质组合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资审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主办方拟派。 资格,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需提供)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 2019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0年03月至至2020年05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 2016年01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拟投企业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规模0.8万m3/d及以上或者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泵站工程业绩(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资审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1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06月19日至2020年06月24日;
4.2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
5.1 资审截止时间为 : 2020年07月03日9时30分 。
5.2逾期送达的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 宝应县射阳湖农工商实业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宝应县射阳湖镇 地 址: 扬州市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邮 编: 邮 编: 2258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黄梅
电 话: 电 话: 0514-88263781 88261798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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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