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城南人家保障房项目盱眙县城南人家保障房项目公园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9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盱眙县城南人家保障房项目公园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城南人家保障房项目公园景观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盱眙县城南人家保障房项目公园景观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盱眙县城南人家保障房项目公园景观工程

2.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

3.建设规模及范围主要内容包含挡土墙儿童娱乐区、花池、攀爬平台、儿童活动区休息座椅、高低铁艺廊架、儿童秋千、月季廊架、景石、景墙、活动广场、城市公园LOGO、弧形木凳、mini篮球场紫藤廊架、雕塑仿木桩汀步、道路、透水混凝土路面、塑胶地面、花岗岩铺装、台阶、景观绿化景观电气、绿化灌溉给水、绿化排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合同估算价:约395.5万元

5.工期要求:90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开工报告上时间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绿化养护标准:二级养护,养护期2年

. 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内容如下:

2.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3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条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4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5 投标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贰 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书

2.6项目组成人员证书:

①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②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工作经验证明,格式自理,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③安全员有效的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施工员有效的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质量员有效的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除法定条件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不允许变更,对违约变更人员均应予以处罚;

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要求:至少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五大员(工程类)数量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者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在中标结果公示至施工竣工期间,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但施工企业承接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2.7项目经理需满足下列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8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

2.9投标人为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20199月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⑧投标企业近两年内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内容和弄虚作假的内容。

2.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备份光盘(如有)和本单位用于开标解密的经认证加密的 CA 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交到工作人员处。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其他材料一律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添加或上传至指定位置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三、有关费用:

3.1资料费人民币305元,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从网上支付,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投标人需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网上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票据,以系统内缴纳为准。如贵公司保证金被退回,请仔细核对贵公司开户行账号与诚信库账号是否一致,或咨询贵公司的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3.2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电汇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限:中标人在招标中标通知书签发10个工作日内,从基本户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只接受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

履约担保的返还: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四、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100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苏建规字〔2017〕1 号、苏建招办〔2017) 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在招标文件中列明2种价格评审标准,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本项目的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并最大程度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指标的前提下,评出合格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在合格投标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Κ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100分),其它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中间用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1-Ql,Ql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l、Kl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100分),其它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中间用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注:1、采用方法一或方法二,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基准价的计算。 2、有效投标价是指资格审查合格且在详细评审中未被作废标处理的投标人。 3、如得分相同则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若评标价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来确定。

本工程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五、付款方式:预付款为合同总价10%,待工程机械、人工进场后支付(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付款保函作为担保,有效期至相关职能部门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60%,同时扣回已付的预付款相关职能部门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相关部门付至合同价的80%;养护期第二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的85%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审定价一次性(无息)付清(如审计核减率超5%,建设单位仅按比例承担审计费5%以内部分,其余由施工方承担)(以上进度支付付款均不包含利息及增项或签证应支付的费用,变更或增项应支付的费用待工程审计结束后纳入工程审定价内支付,也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施工单位凭税务部门增值税专用正式发票支取工程款)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6 19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0 7  7 14:30 请投标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电子化交易登陆入口,使用经认证的CA锁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七、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八、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标人:盱眙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

地址:盱眙县十里营新湾人家1-3号楼106室 

联系人:张舰   电话:15952385566

招标代理人: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路8号

联系人:张秀   话:1835230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