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场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一期)项目上海农场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重要提醒:本项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进行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必须以“项目管理身份登入”,无该身份类别的按http://221.231.122.12/dfweb/InfoDetail/?InfoID=3a30e7e6-cfa6-463e-80c4-47d00d776b7d&CategoryNum=029添加身份,添加身份完成后须完善企业诚信库,完善信息后提交自动审核通过,之后重新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农场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一期)项目已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沪农委【2021】229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财政+自筹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生产设施设备及基础设施两部分,其中生产设施设备包括的设备供货(含货物、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内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伴随服务,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护保养、维修及售前售后服务等,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明沟、涵管、农电线路改造、围栏等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2 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4590.47万元,其中生产设施设备造价约3620.81万元,基础设施造价约969.66万元。

2.3 项目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上海农场

2.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设备质量达有关标准规范合格标准施工质量要求为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本项目招标人或项目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可能对中标人所供产品进行抽检(或最终验收),如抽检不合格(或最终验收不合格)导致的费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返工、拆除、更换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验收执行标准:设备验收执行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招标文件各项技术参数指标、投标文件投标承诺所达到的各项技术参数指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或行业标准不一致处以最高标准执行);基础设施工程验收执行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规范要求。

2.6 质保期:本项目设备质保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 设备承包人资格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2 基础设施施工单位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3 相关人员要求

3.1.3.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3.1.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3.1.2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3.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3.1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2家。

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中须盖章部位共同盖章;

③联合体各方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4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5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2100830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2100900

5.2开标时间:20222100900

5.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二楼西侧大厅(盐城市大丰区飞达路100号,北门进,右侧自动扶梯上)。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为防止集中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尽可能提早递交。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特别提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人: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

  人:贲犇

联系电话:18796531653

招标代理: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蒋华林 

联系电话15189285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