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天星港整治工程(天星闸~印庄东桥)增补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来源渠道:江苏水利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天星港整治工程(天星闸~印庄东桥)增补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关于泰兴市天星港整治工程(天星闸~印庄东桥)增补工程的批复》(苏水建〔2021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和市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70%+地方自筹30%,项目法人为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市天星港整治工程(天星闸~印庄东桥)增补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兴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天星港是泰兴市主要骨干河道,主要工程任务有引水、防洪、排涝、通航、活水等。本次增补工程拟对天星港(天星闸~印庄东桥)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挡墙护砌、新建箱涵。通过工程措施,提高排涝期天星港区域的防洪排涝能力,同时提高天星港的引水能力,稳固河坡,保护沿线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期治理河道长度2.08km,主要建设内容为:

①新增天星港(印庄东桥~杨菊村)段河道疏浚0.6km,新建桩板式护岸1.432km等;

②新增老天星港(老口排涝站~天星材料厂路)河道疏浚1.48km,新建格宾挡墙护岸0.2km、木桩护岸2.76km,新建单孔箱涵2座,断面尺寸分别为4×2.5m(宽×高,下同)、4×3.1m。

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 SL252-2017)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本工程属中型工程,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挡墙护岸、下河踏步、排水涵、泄水槽、箱涵、控制闸)级别为 4 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 5 级。

本增补工程总投资金额约922万元,总工期10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次招标标段泰兴市天星港整治工程(天星闸~印庄东桥)增补工程施工标,工程内容为:①天星港(印庄东桥~杨菊村)段河道疏浚0.6km,新建桩板式护岸1.432km等;②老天星港(老口排涝站~天星材料厂路)河道疏浚1.48km,新建格宾挡墙护岸0.2km、木桩护岸2.76km,新建单孔箱涵2座,断面尺寸分别为4×2.5m(宽×高,下同)、4×3.1m。工程部分投资约842万元。本标段招标最高限价为捌佰壹拾万零陆仟肆佰肆拾捌元整(¥8106448.00),其中安全措施费为玖万肆仟捌佰元整(¥94800.00)。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100日历天。计划于2022年2月20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2年5月31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85%。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签发移交证书满1年后,缺陷责任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予以退还。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4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其“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施工管理经历”中列出)。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无。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无。

(11)其他要求1:无。

(12)其他要求2:投标人(单位,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委托投标)、项目经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1148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1211730分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8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11日10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主要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1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其他要求2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14.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提供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5.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6.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3%、94%、95%、96%、97%,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50%、55%、6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首先剔除高于控制价95%和低于控制价80%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0%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评审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捌佰壹拾万零陆仟肆佰肆拾捌元整(¥8106448.00)

7.4分值构成

1.报价:80分;2.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5分;3.施工组织设计:1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2

1

商务评分标准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1)信用等级(4分):参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水利厅2021年12月16日)”执行。

注: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非本省评定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视同本省同级别赋分。

5

2.2.2

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1)施工技术方案(8分)

①对施工河段环境、地形、水文等分析正确全面(1分);

②工程特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1分);

③单元划分合理,定位放样方案可行(1分);

④护岸控制方法可靠,施工工序、工艺合理(3分);

⑤河道疏浚施工方案科学合理(2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设备(1分)

施工定位船、交通船等满足施工要求;定位仪器、平面测量与测深设备可靠先进(1分);

(3)安保措施与综合协调(2分)

①水上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1分);

②施工安全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1分)。

(4)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1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控要点清晰,质保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1分)。

(5)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1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1分)。

(6)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1分)

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1分)。

(7)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1分)

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1分);

15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1)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1分,最多扣10分。

2.2.2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8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80分基础上扣2分;

每低1%,在80分基础上扣1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最低得分为0分。

80

合计

100

8.其他内容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泰兴市大庆中路31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7757884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 99 号华润国际置地星座 10 号楼 2410 室

邮编:225300

联系人:张志文

电话:0523-89988698、15295299775

传真:0523-86896698

电子邮件:jiangsuhongyuant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