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漕运镇谢庄社区项目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谢庄小区受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谢庄小区受电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安区审批核字(2020)8 号 的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境内

2.1.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变压器、开关柜、电缆、充电桩、安全生产工具、配电房照明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 10696448.27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210,竣工日期:2022511

2.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10Kv配电工程,新设置4*800KVA总容量3200KVA,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变压器、开关柜、电缆、充电桩、安全生产工具、配电房照明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资料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1.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5 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6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1.7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8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须提供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或淮安区信用办并加盖备案印章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1提供项目负责人20211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5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211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①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资格评审标准”,如有不一至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②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113日至2022124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404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2125900,地点为通过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CA锁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4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标 人: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星  

联系电话:0517-8970372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高翔

  话 : 0517- 85882660  

  真 : 0517- 85882660 

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号

联系电话:0517-85189609 、85189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