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1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南通市开发区化工园区周边道路交叉口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张江路-通盛大道交叉口、张江路-惠生二路交叉口、通旺路-江海路交叉口、通旺路-江韵路交叉口、通达路-江韵路交叉口、通达路-江风路交叉口、通达路-江山路交叉口、通达路-张江路交叉口、通达路-海伦路交叉口、通达路-海亚路交叉口、通顺路-江山路交叉口、通顺路-张江路交叉口电子警察工程包含的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正式验收及交付使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货物需求》及施工图)。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30日历天内(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起始计算时间)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正式验收及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
2.5货物数量及服务变更:货物实际数量以现场勘查测量后确认,投标单价不以数量变化调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须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1月21日至 2022 年02月21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招投标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21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http:// ggzyjy.nantong.gov.cn /)。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监督管理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反馈,包括但不限于:
(1)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内容已经向招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过异议,对回复仍有疑问的;
(2)对开标程序、评标过程、中标候选人的确定等有异议的;
(3)发现中标单位/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供货履约、验收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并提供有效线索的;
(4)潜在投标供应商存在陪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
联系方式0513-81190156、0513-51017660,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0513- 51082689
招标代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严建飞 15951316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