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19G03地块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编号: AYH190306-05SG
1. 招标条件
        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NO.2019G03地块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谷管委备[2019]3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3713.2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幕墙工程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会 中国(南京)软件谷。华威钢构以东,华为路以西,徐家凹路以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21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89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幕墙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NO.2019G03地块幕墙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 工程规模: 幕墙面积:32304.48 m2;幕墙高度:65.4 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完成投标申请。
4.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9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北岭路307号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100万元及以上包含单元式幕墙的房屋建筑幕墙工程(住宅、厂房、仓库、公寓或商住一体公寓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字且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其中施工单位以项目经理签字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及时间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为确保业绩的真实性,提供的业绩资料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a.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备案证明其中之一需经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如是专业分包工程,本项也可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或专业分包合同登记表);
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必须是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布的);
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d.类似工程业绩如是直接发包,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中标通知书经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否则不予认可;
e.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中具有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
6. 评标方法
         6.1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6.1.2、采用暗标
6.1.3、投标报价(50分)
投标报价:5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1.4、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6.1.5、工程奖项(32分)
(1)国优奖项(满分16分)
企业承担的幕墙工程业绩获得过“国优”的有一项得4分,满分16分。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国优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证的时间为准,奖项有效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国优”工程包括: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证的时间为准;无获奖证书的以获奖文件为准,奖项有效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
(2)文明工地(16分)
企业承担的幕墙工程业绩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现场”、“星级工地”)的有一项得4分,满分16分。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文明工地”(或“标化现场”、“星级工地”)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证的时间为准,奖项有效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1.6、信用分(8分)
以南京市建委评分为A,信用得分为(A/100)*8。(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为纸质版投标,开标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如因违反防疫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相关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1月24日11时50分到 2022年1月29日11时50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9.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9.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9.5、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7月-2021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 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9.8、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9.9、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10、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定标因素及定标办法:
1、价格因素(权重10%)
以所有定标候选人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平均价者为最优排序分5分;偏离基准价±2%(含)以内的排序分4分;偏离基准价±2%(不含)-±4%(含)以内的排序分3分;偏离基准价±4%(不含)-±5%(含)以内的排序分2分;偏离基准价±5%(不含)-±6%(含)以内的排序分1分;偏离±6%(不含)以上的均得0分。
2、项目经理答辩(权重15%)
项目经理书面答辩:本项目采用对项目经理进行书面答辩,项目经理针对定标委员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共二题,答辩时长30分钟,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现场决定,本次项目经理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评审。
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排序分为5分、4分、3分、2分、1分。排名N名之后得0分(本次N为5)
3、认证体系(权重10%)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其中三个得5分,有其中两个得3分,有其中一个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信誉(权重10%)
三年内企业获得过“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或资信AAA级以上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类似业绩(权重55%)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100万元及以上包含单元式幕墙的房屋建筑幕墙工程(住宅、厂房、仓库、公寓或商住一体公寓除外)。承担过类似业绩数量4个(含4个)以上得5分,3个得4分,2个得3分,1个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字且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其中施工单位以项目经理签字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及时间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为确保业绩的真实性,提供的业绩资料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a.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备案证明其中之一需经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如是专业分包工程,本项也可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或专业分包合同登记表);
b.提供进场交易证明(必须是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布的);
c.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d.类似工程业绩如是直接发包,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中标通知书经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否则不予认可;
e.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中具有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
6、充分比较上述内容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按定标因素综合打分后,汇总各定标委员打分,按最终合计得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9-28号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北岭路307号301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00000
        联  系  人:李军 联  系  人:孙菲菲
        电       话:025-58995733 电       话:1835190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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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账       号: 账       号:37150188000000965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88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