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8 来源渠道:江苏水利
1. 招标条件
根据省水利厅苏水计函〔2021〕15号文件及有关工作要求,我市拟开展高邮市天菱河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工程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高邮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前期工作经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菱河(又称秦栏河),是我省与安徽省的交界河道,也是高邮湖西高新区和菱塘乡极其重要的引排水河道。该河建于1966年,流经安徽天长、扬州仪征,高邮境内起于天山殷河,向北经菱塘入高邮湖,高邮境内全长12.9千米。
现状天菱河河道严重淤塞、引排不畅,且堤身单薄,堤顶高程不足,河坡塌坍、陡立,沿河配套建筑物老化,损坏严重,圩内排涝动力不足,每年主汛期,沿线乡镇防洪形势特别严峻。
为充分发挥天菱河的防洪排涝效益,结合送桥镇、菱塘乡两个乡镇对天菱河进行系统治理的期望,根据江苏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筛选工作的通知》(苏水计函〔2021〕15号)文件,现计划对我市境内天菱河进行综合治理,工程估算投资约150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对天菱河及支河进行堤防加固、堤坡生态防护,对天菱河入湖口段及支河进行河道疏浚,并实施水土保持、绿化工程,对沿线建筑物拆建,建设防汛道路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GYTLHZZ-SJ-01-2022),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变更、增补项目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汇总上报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含航拍图)以及相应的工程量清单、概(估)算等各阶段勘察、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3 勘察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
本工程勘察设计周期共约80个日历天(不含后续服务期)。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2)初步设计预审后10天内,提供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上报审批部门;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图纸以及相应的工程量清单,40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4)勘探、测量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5)后续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6)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数量应根据审查及建设需要提供,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不可更改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专业(河道整治及城市防洪)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批复概算投资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类似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 分(含)以上。(2020 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见江苏水利网。
(5)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0)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1:近5 年投标人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其他要求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委托投标)、项目负责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月29日 9 时00 分至2022年2月11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 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5.2 购买招标文件
(1)在第5.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3 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28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 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凭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6.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 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 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和现场踏勘。
8. 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主要专业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勘察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勘察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社会保险 | 符合第6 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 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3.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 款规定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 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 项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的勘测设计费的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4 分值构成
A技术方案:40分;
B项目管理机构:6分;
C投标报价:50分;
D信用等级:4分。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技术方案 (40分) |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12分) | 1、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2、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3、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4、概算投资编制方案完整合理、采用规范有效,得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8分) | 1、对本项目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2、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3、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 ||
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8分) | 1、总体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2、准确理解本项目规划定位和建设理念,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3、对工程存在问题、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4、论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治理方案和工程布局研究等思路清晰,表述内容针对性强,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 ||
方案优化比选 (6分) | 对工程项目进行多方案比选,所推荐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得6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 ||
所选规范的合理全面性(3分) | 勘察设计采用规范全面,合理,准确,最高得3分,有缺陷或错误,每有一处扣1分。最少得零分。 | ||
后续服务 (3分) | 勘察设计、实施期间配合、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 ||
2.2.4(2) | 投标报价(50分) | 投标报价 (50分) |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本合同勘察设计人实际完成工程勘测设计部分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相应勘测设计费的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20分,报价每低0.2%加1分,最高得分为50分。 |
2.2.4(3) | 项目管理机构 (6分) | 项目负责人素质能力 (2分) | 1、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担任工程批复概算投资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类似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每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
项目组资源配置 (4分) | 测量、规划、水工、岩土、电气、水保、金结、造价等专业负责人均须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有与所负责专业相对应的资格或注册证书(水利部或住建部)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4分。 提供相应资格或注册证书,否则不予赋分。 | ||
2.2.4(4) | 信用等级 (4分) | 企业信用(4分) | 按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计〔2019〕8号)执行。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6月15日公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如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单位信用等级为准。 |
其他要求 | 为保证评标质量,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按有效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前10名投标单位参与后续技术标评审,排序第1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报价得分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如果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10家,则全部入围;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进入后续技术标评审。在中标公示期间,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时,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 ||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方案(勘察设计工作大纲)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含附表)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且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技术方案(勘察设计工作大纲)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技术方案(勘察设计工作大纲)中凡要求提供的进度图、网络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均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 |
9. 其他内容
/
10.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邮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 址:高邮市府前街134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0514-84659826
招标代理: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文游南路1-22#
联 系 人:张士平
电 话:13328142255 0514-84683793
传 真:0514-84683793
电子邮箱:yzxingyu@163.com
12. 备注
1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http://221.226.253.51:504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与开标。
1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