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沛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EPC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沛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已由沛县行政审批局202218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兴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沛县东环路东侧、东风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范围总面积约8.25公顷,其中填埋库区占地面积约6.55公顷,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垂直防渗工程、好氧稳定化工程、堆体整形工程、渗沥液导排及处理工程、填埋气导排与处理工程、封场覆盖工程、地表水导排工程、生态公园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 11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320日,竣工日期: 2022 1220

2.1.5 其他: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或者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71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80万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或污染修复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5000万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或污染修复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机电安装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或者高级(含)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20171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80万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或污染修复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3000万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或污染修复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投标的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总承包项目经理(高级职称除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5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128日至2022211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37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 其它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兴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金融中心                 地址:沛县汉邦路5

联系人:赵亮                        联系人:陈坤

电话: 15152070038                 电话:0516-8964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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