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8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工农路改造二期(崇川路~江纬路)景观绿化工程B标段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工农路改造二期工程(崇川路~江纬路)已由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通行审批(2020)109号 。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工农路改造景观绿化工程起点为崇川路,终点为沿河路,合同估算价约为1600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1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3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6 月 30 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工农路(崇川路~沿河路段)道路两侧景观绿化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实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景观、给排水、交通设施及其他相关项目。工程估算价约1600万元。(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以下①②③只需满足之一即可: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②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养老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 满6个月),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违反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9)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如下: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业绩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手续)、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3、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手续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没有备案的,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备案)公示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及截图,否则不予认可。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归集的,否则不予认可。
4、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还应提供能体现该项目经理的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须上传至CA系统,此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手续)、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拟派项目经理,则载明的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
自 2020 年 0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1年 01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1 年 10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7年 01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2个时,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12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为9-12个时,则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3)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 个时,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 个为止。招标人调整(或降低)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 9个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确定排名:
1、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的“信用评价”得分高的优先;
2、如“信用评价”的得分相同时,则按“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3、如“类似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4.2“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见附件一。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二。
6.1获取时间: 2022 年 1 月 28 日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ggzyjy.nantong.gon.cn/点击[网上招投标];
7.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里面进行提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jy.nantong.gon.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 系 人: 黄工 联 系 人: 柴九玲
电 话:051381550379 电 话:18012880304
邮 箱: / 电子邮箱:1585059451@qq.com.com
2022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