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9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西区邻里中心项目第三方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的电子信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已由射阳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备〔2021〕2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西区邻里中心项目第三方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人。
1、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电子信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
1.3标段名称:西区邻里中心项目第三方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
1.4建设地点: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1.5项目规模:项目地块面积81.41亩,主要建设商业、办公、公寓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建筑面积约15.5万平方米,单体建筑限高50米,总投资额约75000万元。
1.6招标范围:桩基、土建(含各类装修工程)、地下室(含人防)、幕墙、钢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智能化,景观绿化、道路等附属配套工程的监理服务以及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1.7服务内容:
1.7.1工程监理: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1.7.2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与设计院对接图纸设计工作;(2)向规划办报批建筑图、办理规划许可证等事项;(3)向市县有关部门办理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等手续;(4)向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等手续;(5)向住建局办理人防、物业、房产预售等手续;(6)配合标段划分、预算编制、财政评审、招投标等工作;(7)配合选择桩基、防雷、建筑材料等检测单位;(8)供水、供电、天然气、网络、电视线路等接入对接;(9)办理合同备案、安监、质监手续与施工许可证;(10)项目前期现场布置和协调管理、用地矛盾调处;(11)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施工过程中图纸问题对接;(12)负责办理项目开工手续和各项准备工作;(13)工程进度计划与施工进度管理;(14)原材料与施工质量控制管理;(15)工程造价审核与变更签证费用控制管理;(16)施工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17)各类合同管理;( 18)竣工验收及工程项目保修期管理;(19)项目文档信息管理等。
1.8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450.00万元。
1.9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1.10计划施工开工时间:2022年3月。若实际开工时间推迟,不增加监理及项目管理费用。
1.11计划施工工期:730日历天。若因招标人分期实施本项目或实际施工工期延长,不增加监理及项目管理费用。
1.12标段划分:上述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
1.13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保修结束。
1.14其它
1.14.1质量目标:确保所管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1.14.2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1.14.3投资控制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1.14.4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
2.2对项目监理组人员要求
2.2.1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以上职称(不含乡镇高工)。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如在主管部门系统中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处于锁定状态,也认定为在监工程。
2.2.2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组所有成员。人员配备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
2.2.3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3对项目管理组人员要求:
项目管理组成员不少于6人(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它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2.3.1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要求:
(1)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师(住建部)五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中的任一项,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以上职称(不含乡镇高工)。
(2)投标人的项目管理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2.3.2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其中:
(1)建筑设计专业1人:建筑设计类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二级建筑(造)师以上注册执业资格;
(2)安装专业1人:电气、暖通、给排水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二级建筑(造)师以上注册执业资格;
(3)工程造价专业1人:工程造价或土木工程专业,具有造价员资格证书;
2.3.3其他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其中:
(1)安全管理员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2)施工手续资料办理与档案管理员1名: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类似工作经验。
注: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管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2.4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管理组及监理组二套班子,且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项目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为同一人。
2.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须同时包含监理和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说明:
(1)业绩凭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和项目管理合同和(具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
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和项目管理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和项目管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和项目管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如:竣工验收时间、建筑面积),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针对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一律以招标人调查取证时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2.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8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7)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8)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9)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2.9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2.10中标人的监理组及项目管理组人员
若发现借资投标、挂靠监理和挂证人员,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监理资格。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9.00万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付款办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付款条件。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 招标公告发布:
(1)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2)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09日。
7.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发售时间: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18日8:59时。
(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7.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9、其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曹美玲
联系电话:0515-699269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汉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金阳哈罗斯商贸城接待中心5楼
联系人:张 敏
联系电话:0515-82816886
文件正文PDF附件: |
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