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3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市农业开发区军民路西侧、红旗种业北侧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6118平方米(约24.18亩),总建筑面积约26386平方米,其中:地上2.18万平方米、地下0.46万平方米。规划建设3栋生产性厂房(含加工、可研办公、检测用房)。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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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①设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设计合同价的10%,施工图审查通过并取得审图合格证后,付至设计合同价的50%;其他所有专项施工图审查通过并取得审查意见书(如有)后,付至设计合同价的80%;余款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不计息)。其他内容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或公共建筑或住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 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类似业绩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或公共建筑或住宅的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须经有形建筑市场相关部门备案)或设计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 以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或公共建筑或住宅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 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类似业绩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有效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3 月 9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秋雪湖大道5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刘凡 电 话:15951160667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2号二楼 电子邮箱:jssbcgzx_tz@163.com 联 系 人:孙小民 电 话:0523-86866676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泰州种业交易城项目(一期)EPC工程.pdf |
2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3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