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维修工程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维修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07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01210917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维修工程 已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发改函[2021]18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维修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  

     2.2 建设规模:海陵南路(淮河路-海军大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重建或改造,行道树及人行道两侧绿地景观提升;淮河路(海陵南路-鼓楼南路)部分人行道板砖更换,道路两侧绿地景观提升;鼓楼南路(淮河路-海军大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局部重建或改造,行道树及人行道两侧绿地景观提升。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012109170001-BD-002

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维修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绿化工程 景观、绿化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中载明的内容

1977.00

120天

     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量完成 60%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60%;竣工结算审核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 90%;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项目负责人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专业需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且 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显示专业的,必须提供职称评审表);

4)其他

?  2020  13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2021  13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5?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1 1 - 2021 12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为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类似工程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施工单位),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 800 万元(含)以上(工程总承包业绩去除设计费后计算单项合同金额)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上业绩须经有形建筑市场相关部门备案(含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直接发包的)

有效期自20171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3.3(2)、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 月 30 日 1730 分 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17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7 日 9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赵兵

     电       话:0523-86883810

     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287号百合花园2号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朱秋红

     电       话:0523-80637616

文件正文PDF附件:
11.30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维修工程景观招标文件.pdf
2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3投标人必读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