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运河常州段西口门—武宜运河段航道疏浚工程2022-SNYHSJ-KCSJ标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1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苏南运河常州段西口门—武宜运河段航道疏浚工程2022-SNYHSJ-KCSJ标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南运河常州段西口门—武宜运河段航道疏浚工程 项目 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交港航养〔202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苏南运河为三级航道,大量长江泥沙在航道内淤积。为了保障航道维护尺度,计划按照三级航道标准对西口门-武宜运河段航道进行疏浚,疏浚底宽60米,水深3.2米,疏浚土方50万方(正项方),计划经费约1900万元。按照三级航道标准进行设计、施工。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2022-SNYHSJ-KCSJ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招标范围内航道疏浚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土方计算以及预算编制、项目平面、断面测量等。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①设计工作:上述招标范围内航道疏浚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土方计算以及预算编制等;

②勘察(测量)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所必须的项目平面、断面测量工作。

航道平面测量范围:满足设计规范及施工需要,标注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过河管线。

航道断面测量:断面间距不大于30m,弯道、口门等特殊地段须加密布设。提交的最终测量成果疏浚土方不得少于50万方(正项方)。

③后续服务:协助施工、监理招标,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做好施工配合,完成必要的设计修改和变更。配合做好工程验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编制。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①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全套审查稿,含平面、土方断面,工程量计算清单,预算等),审查通过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报批稿。

②测量资料提交时间:满足设计进度的要求;

③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 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业绩条件: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设计工作。

其它条件: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信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 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应担任过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含副职)。

2)拟投入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应担任过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含副职)

其它条件: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月(2021年11月-2022年1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除设计资质要求、业绩要求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外,联合体成员应满足其它资格审查要求。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平台费用 200),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 招标人定于本公告的开标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1-1号楼4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标 人: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常州泽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丽华路2号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晋陵北路399-5星海商城E2座3楼

邮政编码:213000

邮政编码:213000

系 人:杨文荣

系 人:恽浩兰

联系电话:0519-89607730

联系电话:0519-85551758

9.其他

9.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9.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3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若以联合体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5818219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登记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  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9.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3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4)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33日上午 9:30 时。招标人定于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四楼407-2 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若出现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或未解密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6)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9.6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

9.7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