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市政配套路用材料科技示范项目(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市政配套路用材料科技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行审投备[2021]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锡沙路168号 |
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设综合生产车间、配套设施用房、码头等,项目总占地面积168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179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697平方米,容积率0.71,建筑密度57.6%,绿地率15%,最大单跨跨度31米。 |
工期:281 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227.0 万元 |
招标范围: (1)造价咨询:包括但不仅限于经济评价的审核;设计概算的审核与调整;施工图预算的预复核;工程量清单的预复核;工程结算的预复核;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工程造价鉴定;方案比选、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合同管理咨询;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其他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等。(2)工程监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3) 项目管理:包括从服务委托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交付止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全过程管理工作(涉及项目的前期报建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运营前期准备及移交阶段),具体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前期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保、节能、消防、绿化、水保、轨交、管线配套等相关意见征询及行政审批,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套项目开工许可)、设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初设阶段的结构顾问、照明顾问、PC 顾问、BIM顾问、绿建顾问等,施工图阶段的结构设计优化(含基坑围护优化)、机电设计优化、精细化审图等)、采购及合约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进度计划管理、施工过程(质量、进度、投资)管理、HSE(职业健康、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管理、信息(档案)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关系协调管理等。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 |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
(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
财务要求:2018 至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1)2021年11月16日以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2020年11月16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规定,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我单位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的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我单位投标;我单位所有企业信息(包括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并及时维护和更新;我单位投标所使用的诚信库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③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监。在投标人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还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11月~2022年1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1月~2022年1月连续缴费证明。 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职称: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未担任任何在监建设项目项目总监; ? 造价咨询负责人: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项目管理负责人:职称: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述项目总负责人、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11月~2022年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1月~2022年1月的缴费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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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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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16日 9:00 时至2022年02月21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10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溪分中心(梁溪区清名路380号6楼开标室)(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网上提交即可)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6.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解放东路800号 |
地址: |
江阴市朝阳路55号西单元八楼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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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14000 |
联系人: |
汤工 |
联系人: |
陈钊、卢红 |
电话: |
0510-82417997 |
电话: |
1377150221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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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10-88202272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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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231626611@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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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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