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1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淮安市2022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HA-2022GLYH-JL3、HA-2022GLYH-JL4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2022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已由江苏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2〕17号、苏交公养〔2022〕18号、苏交公养〔2022〕2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淮安区、盱眙县、清江浦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淮安工业园区等境内。
2.2总体实施方案为:
(1)343国道淮阴区段大修工程:
①343国道K237+586-K240+500和K243+500-K246+578段上行,路线全长半幅5.992公里,位于淮阴区境内。大修方案:铣刨老路行车道8.6m宽沥青面层与两层水稳碎石基层(其中上基层宽8.45m,下基层宽8.25m),总厚度约48cm(底基层往下多铣刨4cm),对底基层病害处治后回铺18cm厂拌再生水稳碎石下基层+18cm水稳碎石上基层(沿硬路肩与行车道顶面搭接缝全线对称铺设32cm宽的抗裂贴)+改性乳化沥青封层+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沥青砼SUP-25+4cmSBS改 性 SMA-13。铣刨老路硬路肩范围4cm上面层,对下面层病害处理并喷洒粘油层后与行车道一同加铺4cmSBS改性SMA-13。本路段建安费约人民币2580万元。
②343国道K229+030-K229+757与K231+350-K235+280段下行,路段全长半幅4.657公里,位于淮阴区境内。大修方案:铣刨老路行车道范围内沥青面层及两层基层总厚度约48cm(底基层往下多铣刨4cm),对底基层病害处治后回铺18cm厂拌再生水稳碎石下基层+18cm水稳碎石上基层+改性乳化沥青封层+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沥青砼下面层+4cmSBS改性SMA-13沥青砼上面层。本路段建安费约人民币1900万元。
(2)344国道盱眙县段大修工程:
344国道K248+553-K253+696段下行,路段全长半幅5.143公里,位于盱眙县境内。大修方案如下:
盱眙县城区段:铣刨老路行车道和硬路肩范围内沥青面层及两层基层总厚度约48cm,对底基层病害处治后回铺18cm厂拌再生水稳碎石下基层+18cm水稳碎石上基层+改性乳化沥青封层+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沥青砼下面层+4cmSBS改性SMA-13沥青砼上面层。
一般路段:铣刨老路行车道和硬路肩范围内沥青面层及两层基层总厚度约52cm,对底基层病害处治后回铺20cm厂拌再生水稳碎石下基层+20cm水稳碎石上基层+改性乳化沥青封层+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沥青砼下面层+4cmSBS改性SMA-13沥青砼上面层。
本路段建安费约人民币2400万元。
(3)淮阴区、淮安区、盱眙县、清江浦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淮安工业园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维修、应急抢修等养护工程: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维修,淮安市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维修,修复方式分为挖补、罩面与应急抢修三种情况,对于单个行车道(宽度不限)路面病害需要连续处理长度大于30m的为罩面情况,小于等于30m的为挖补情况。维修时分别铣刨沥青砼上面层或沥青砼上、下面层(若基层损坏则继续铣刨路面基层),实施沥青粘层或封层后,采用SUP-20沥青砼修复沥青砼下面层、采用SUP-13修复沥青砼上面层(若沥青砼面层挖补面积过小难以分层压实的,经同意后可采用SUP-20沥青砼一次性修补至沥青砼上面层),若基层铣刨的采用C20水泥砼或水稳碎石修复基层;根据交通运输部国评路段抽取情况以及上级下达的应急计划,由发包人指定对标段范围内国省道的部分路段行车道实施应急抢修。本段淮阴区、淮安区、清江浦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淮安工业园区境内建安费约人民币800万元;本段盱眙县境内建安费约人民币400万元。
2.3工程计划工期:
(1)343国道淮阴区段大修工程施工工期164日历天(暂定2022年3月20日开工,2022年8月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44国道盱眙县段大修工程施工工期152日历天(暂定2022年4月1日开工,2022年8月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淮阴区、淮安区、清江浦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淮安工业园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维修、应急抢修等养护工程施工工期213个日历天(暂定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4)盱眙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维修、应急抢修等养护工程施工工期213个日历天(暂定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 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监理服务共2个标段:HA-2022GLYH-JL3、HA-2022GLYH-JL4标段。
HA-2022GLYH-JL3标段负责343国道淮阴区段大修工程以及淮阴区、淮安区、清江浦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淮安工业园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维修、应急抢修等养护工程等共3个施工标段的监理服务;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上述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梁的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及咨询服务活动,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HA-2022GLYH-JL4标段负责344国道盱眙县段大修工程以及盱眙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维修、应急抢修等养护工程共2个施工标段的监理服务;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上述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梁的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及咨询服务活动,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
HA-2022GLYH-JL3标段:监理服务期约为3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约为8个月(大修施工工期为164个日历天,路面维修施工工期为213个日历天,具体以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为准);大修工程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路面维修工程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
HA-2022GLYH-JL4标段:监理服务期约为29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约为7个月(其中大修施工工期为152个日历天,路面维修施工工期为213个日历天,具体以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为准);大修工程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路面维修工程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
2.5 本工程2个施工监理标段均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0.9款。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1.2业绩条件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监理合同总里程不少于5km的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工程或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2)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
(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
(2)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1个单项监理合同总里程不少于5km的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工程或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3)无在岗项目。
注: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4本次招标共有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一个标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10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00/标段(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0517-83941249
地 址:淮安市淮海北路75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517-83908799(8002)、13770498771
传 真:0517-89332265
电子邮箱:jsdingjun@126.com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2月21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2年3月16日10时3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10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11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