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JL3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1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 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JL3标段 招标公告

E32000000500026063137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18】888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全额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地方政府全额投资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JL3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JL3标段
(1)工程概况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起于江北新区兴浦路与江北大道交叉处,主线设置桥梁上跨江北大道,于江北大道处设置地上枢纽,沿铁路东侧往南,上跨浦珠路和津浦铁路后沿兴浦路铺设,上跨浦滨路后以隧道方式下穿规划横江大道,并在横江大道处设置地下互通,隧道下穿长江后沿建宁西路向东,于惠民路处设置地下互通,工程终于建宁西路与热河路交叉处附近,路线全长约6801米,其中隧道段长约3550米(含敞口段),路基段长约336米,高架段长约2915米。工程设置江北大道互通、横江大道地下互通、惠民路地下互通共三处互通,风塔两座,管理中心一座,并包含相关地面辅道。项目采用盾构隧道方式穿越长江,盾构隧道管片衬砌内径13.3米,外径14.5米。 工程起点至横江大道互通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横江大道互通至工程终点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起点至惠民路互通釆用双向六车道技术标准,单侧行车道宽度3.5米+2×3.75米;惠民路互通至终点釆用双向四车道技术标准,单侧行车道宽度2×3.75米。辅道釆用双向四/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单侧行车道宽度2(3)×3.5米。隧道建筑限界净宽12.25米,净高4.5米。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线桩号K0+869~K2+135.7为江北大道互通,江北大道互通处设置主线桥 1 座,匝道桥 4 座。主线桥分十四联布置,其中第五-七联涉铁桥梁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第一-第二联分幅设置,其余联为整幅。主线桥左幅分联跨径布置为(18.757+20+20+18)+3×25+3×25+(50+70+57.584)+210(涉铁)+4×32.09+6×(3×30);右幅分联跨径布置为 (20.757+2×22+21)+3×22+3×25+(50+70+57.584)+210(涉铁)+4×32.09+6×(3×30)。江北大道互通主线 A 匝道桥设计总长 1397.278m,分十四联布置,其中第八-十一联涉铁桥梁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江北大道互通主线 B 匝道桥设计总长 674m,分九联布置,其中第一-四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江北大道互通主线 C 匝道桥设计总长 776.1m,分八联布置,其中第七-八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江北大道互通主线 D 匝道桥设计总长 1129.315m,分十四联布置,其中第三-六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 ① 监理范围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JL3标段监理范围为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江北大道互通主线桥(主线桩号K0+869~K1+273.341、K1+483.341~K2+135.7)和A、B、C、D匝道桥,以及辅道桩号FD3K8+613.917~FD3K10+025。江北大道互通第五-七联涉铁桥梁段(桩号K1+273.341-K1+483.341)不在本标段监理范围内,江北大道互通A匝道桥涉铁的第八~十一联、B匝道桥涉铁的第一~四联、C匝道桥涉铁的第七~八联、D匝道桥涉铁的第三~六联不在本标段监理范围内。 ② 招标范围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JL3标段的招标范围为: a、上述监理范围内的桥梁、互通立交的施工监理; b、上述监理范围内的路基、通道、路面底基层、路面基层、人行道铺装的施工监理; d、上述监理范围内的桥梁搭板、明通明涵搭板、小型结构物、排水、防护、雨污水管道(井)、混凝土护栏、中分带盖板、桥架等的施工监理; e、上述监理范围内主线、辅路的桥梁支座的采购、安装的施工监理; f、上述监理范围内改沟、改河、改路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g、上述监理范围内交通工程、机电工程等预留预埋的施工监理;地面道路路灯基础、信号灯基础、标志标牌基础等的施工监理; JL-3标段对应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022年3月3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者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若投标人具有上述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企业业绩要求:
2017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承担过城市道路(设计速度要求不小于80km/小时)或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的桥梁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3.3 企业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c、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企业财务要求:
/

3.5 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住建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城市道路(设计速度要求不小于80km/小时)或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的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含副职);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2-21 18:00  至  2022-02-28 18:00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标段,其中工具使用费100元/标段,平台使用费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3-15 10:3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其他

9.1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993752239。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9.2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拟预约的投标人请在预约前自行前往国信CA相关网点换发国信CA证书,具体操作流程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9.html。投标人已换发国信CA证书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国信CA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国信CA证书)。 9.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南京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
联 系  人: 吕萍  
电     话: /   
招标代理: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联 系  人: 刘兴宇、李扬
电     话: 025-87715119
传     真: 025-8771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