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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Y220003-01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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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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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置换用地项目(二期)已由建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邺发改备[2020]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0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0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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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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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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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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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建设地点:乐山路以西,楠溪江西街以南,苍山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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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工程规模: 江苏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置换用地项目(二期)。该项目为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地上18层,地下2层,最大高度72.4米,基坑最大深度约11.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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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合同估算价: 4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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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总工期要求: 6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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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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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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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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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1)设计内容:包括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提供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服务、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专项设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评审、会务、会场租赁、设计驻场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须做好配合水、电、燃气、三网设计工作等内容。(2)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场地平整、土石方、桩基(包括试桩)、基坑支护、人防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幕墙、室内装饰、亮化、室外综合管网、室外道路、绿化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包括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等采购、安装、运输、装卸、保管、质保期的维保等。包含项目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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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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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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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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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面积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②提供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8月-2022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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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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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2 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4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②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⑦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4.5 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4.7 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8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9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10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4.11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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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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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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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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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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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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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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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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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备方案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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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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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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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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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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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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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4)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6)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①同时满足以上人员要求得3分,以上人员缺一项不得分;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均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至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社保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则该项不得分。(满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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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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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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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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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3-22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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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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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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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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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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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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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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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5、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8.6、评分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4、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高扣2分,扣完为止。
6、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再由评标委员会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并由评标委员会中负责设计评审的技术评委各自独立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当负责设计文件评审的评委人数超过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即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按顺序取满5家后,如后续单位与5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入围的投标人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8.7、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8、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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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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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江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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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益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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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香山路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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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1幢8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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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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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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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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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孟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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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91331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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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599631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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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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