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国道(淮安绕城段)建设工程桥梁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项目HA-G233THPJ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2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233国道(淮安绕城段)建设工程桥梁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HA-G233THP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33国道(淮安绕城段)建设工程桥梁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A-G233THPJ标段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拟建233国道(淮安绕城段)建设工程路线起自233国道淮阴区北段与拟建343国道(233国道至丁集立交段)交叉处,向东跨长深高速公路,下穿徐宿淮盐铁路、连淮扬镇铁路,跨京沪高速公路、盐河,与327省道交叉,跨古黄河,在淮安区钦工镇西北处折向南,与235省道、拟建343国道交叉,跨淮河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后,与328省道、新长铁路、徐宿淮盐铁路交叉,跨盐洛高速公路,与348省道交叉后,利用348省道向西,止于与233国道交叉处。拟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I级。路线全长52.64km,其中新建约48.89km,用地约300公顷,特大桥1521m/1座,大桥4449m/8座、中小桥1064/31座,建安费约43.9亿元,估算总投资69.2亿元

本项目主要评价跨越盐河(三级航道)、淮河入海水道(规划二级航道)、苏北灌溉总渠(五级航道)、头溪河(现状七级规划六级航道)、涧河(等外航道)、大寨河(等外航道)等航道的桥梁。

2.2招标范围:

本次233国道(淮安绕城段)建设工程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段:即HA-G233THPJ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

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航评编制办法等开展评价工作。

②对233国道(淮安绕城段)建设工程所有跨航道含规划航道)桥梁开展通航净空标准论证,评估桥梁建设工程对航道的影响并提出减小或者消除影响的对策措施,形成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③根据《关于印发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水〔2020〕69号),提出对桥梁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的合理化建议。

通过委托人中间评审,报航评相关审核管理部门审核,协助取得航评审核意见。

2.3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233国道(淮安绕城段)建设工程桥梁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书面报告的编制并协助委托人完成报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桥梁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咨询项目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2)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

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18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一个桥梁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1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900(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淮安市淮海北路75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517-839467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7号

系 人:赵先生

话:0517-83908799(8002)、13770498771

真:0517-89332265

电子邮箱:jsdingjun@126.com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22217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2年31593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159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31510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2年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