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启动区A11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3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编号: AYH220006-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龙翔启动区A11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雨审批项发[2022]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4988.94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4988.94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及初步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知书路与明育路交叉口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3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7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6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用房、公共教室、音体室、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74.7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2660.17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1、设计范围包括:龙翔启动区A11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等,并按要求通过本工程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的报审(包含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其设计相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2、勘察范围:用地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工程测量。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路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施工过程中验槽、验收等后续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3-15 09:3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1747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评分(满分12分)
6.2.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小区、厂房)设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小区、厂房)设计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8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8分)
6.3设计构思(满分30分)
6.3.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满分5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2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项目功能分区合理,流线顺畅,空间营造富有新意;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满分4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3.3总平面布局:考虑整体布局、内外人流组织与交通设计,景观美化程度与周边环境协调,满足交通流线;道路交通组织、交通安全设施、附属设施等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规划和现状,合理可行。(满分4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3.4建筑设计效果:建筑构思创意、符合并充分满足设计方案需求;学校所处区域文化及特色的考虑;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满分5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5勘察及基坑支护设计:项目概论、勘察设计工作思路、目标任务;项目组织机构、投入设备情况;不良地质、特殊岩土评价、措施及建议;安全保证措施;项目全过程服务。(满分5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6设备设计:提供供电、给水排水、采暖空调方案设计,并结合机电专业各机房设置需求及系统形式预留条件。(满分4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3.7绿色建筑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本项目要求绿建二星)。(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项目解读(14分)
6.4.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2设计质量控制:提出设计质量控制措施,专业齐全, 控制措施合理、可控。(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3成本控制:提出综合工程成本控制措施,专业齐全, 控制措施合理、可控。(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4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4.5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5人员构成(满分30分)
6.5.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的加2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5.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5勘察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中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7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8园林(或环境艺术)专业人员1名:具有园林(或环境艺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1 分,具有园林(或环境艺术)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中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6.5.9装饰装修专业人员1名:具有装饰装修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装饰装修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中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10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6其他因素(满分4分)
企业奖项:投标人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设计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专项奖除外),市级得0.5分/个;省(部)级得1分/个;国家级得2分/个;满分4分。【最多提供两个奖项,提供多个奖项时,以得分最高的计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
评标办法补充: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08月-2022年01月)为其参与打分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参与打分人员属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或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参与打分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该成员本项不得分。
(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非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2月23日14时18分到 2022年3月2日14时18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及工程勘察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②社保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8月-2022年0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并获得评委认可。(以上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8.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8.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8.9、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本项目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8.13、本项目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方案深化设计:15日历天;初步设计:45日历天;其中包含勘察服务期:35日历天)。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信路88号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总部基地18栋2单元6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王芳 联  系  人:陈华
        电       话:025-85400793 电       话:1586182084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
        账       号: 账       号:93200078801800000562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88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