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海安市 2021-2022 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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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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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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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安市 2021-2022 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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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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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市白甸镇、大公镇、开发区、老坝港、李堡镇、曲塘镇、雅周镇7个区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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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海安市 2021-2022 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共整治河道9处,整治长度共计23.5km,主要分为土方工程、护岸工程、坡面整治工程、 坡面绿化工程及围堰工程五大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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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含结余资金及变更增做工程)施工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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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施工工期约120日历天,其他具体监理工期以所监理项目的实际施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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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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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一个监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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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 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总监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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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06210336000140003001 |
施工 监理 |
140 |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年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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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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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年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海安境外无在建工程,海安市境内有在建工程不超过三个(包含本工程 ),且需提供已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同意投标证明(须加盖已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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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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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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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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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2020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总监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总监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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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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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项目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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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本项目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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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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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25日到2022年03月11日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 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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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网上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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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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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11日10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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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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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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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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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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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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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主: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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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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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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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兆军 |
联系人:丁忠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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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13-88826992 |
电 话:0513-81819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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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徐飞翔:152405809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