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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B220010-01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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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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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南京市小柳路学校新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1]3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93316.2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93316.25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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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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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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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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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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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地点:位于江北新区泰山街道,东至小柳西路,西至创业河,南至凯天路,北至小柳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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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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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小学教学楼及辅助房、中学教学楼及辅助用房、小学专用教室、中学专用教室、综合楼、报告厅、食堂、体育馆,并配套建设礼仪广场、景观庭院、体育活动场地、地下车库等。新建8轨48班小学和6轨18班中学,总建筑面积约9.8万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勘察设计等级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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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设计合同估算价:67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9682.36万元) |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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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范围包括:①完成本项目自立项至交付使用之前涉及的所有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主体建筑概念方案设计除外、施工图设计除外)及相关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含强电、弱电)、基坑支护、危大工程清单、轻钢、人防、消防、幕墙、泛光照明、建筑智能化(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含硬装、软装)、管线综合、海绵城市、废水治理、电力外线设计(含配电房及变配电)、室内外标识系统、绿建、环保、节能、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光学、影院、安保、通信、厨房、展陈、仓储系统(含高密度自动仓储系统)、工艺、景观、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需要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按宁建科字2021-67号文《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及《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BIM规划报建系列标准》执行)、概算等设计文件编制,以及承担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勘察及施工配合、各项验收、审批手续办理、项目交付使用之前的全专业全过程设计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后续服务。②勘察范围:根据项目勘察要求,针对整个设计阶段,完成设计及规范所需的勘察报告内容,并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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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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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3-21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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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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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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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67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项目组成员(满分3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3分,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公示证明,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2)建筑专业人员2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0.75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0.7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人。(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3)总图专业人员2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0.75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0.7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人。(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4)结构专业人员2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0.75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0.7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25分/人。(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5)暖通专业人员2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0.75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0.7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人。(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给排水专业人员2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0.75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0.7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人。(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7)电气专业人员2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0.75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0.7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人。(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8)人防专业人员2名:具有一级注册防护工程师的得0.75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0.7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人。(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9)岩土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10)景观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11)室内装饰装修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6.3业绩(满分10分) 6.3.1企业业绩: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商业综合体除外)设计业绩,有1个得6分,满分6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及项目特征均以设计合同为准,设计内容需包含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商业综合体除外)设计业绩,有1个得2分,满分4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及项目特征均以设计合同为准,设计内容需包含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反映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4设计方案(满分46分) 6.4.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1)项目背景分析:投标人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和基本情况、规划要求、设计要求、功能定位与需求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总体布局:符合规划要求,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好,设计定位准确,功能分区明确,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功能安排明确,整体设计方案先进、安全、经济效益突出,提供建筑总图及建筑平立剖图纸,按全面性、合理性与招标人要求符合性进行打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5)结构设计:结合建筑方案提出整体结构方案,按照合理性、完整性、经济性进行打分,须提供和方案对应的结构三维模型图,否则此项不得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人防设计:结合建筑方案提出整体人防专业方案设计,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4.2项目解读(满分16分) (1)项目认知:根据鸟瞰图、效果图对本项目与周边自然条件、空间环境等的关联情况打分。【须提供4张(含)彩色鸟瞰效果图及8张(含)人视彩色效果图,否则此项不得分。】(等级分: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2)项目表达:对立面风格的深入理解与思考,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道路网络层次清晰、分工明确,与地形地貌紧密结合。(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3)建筑信息模型(BIM):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项目全寿命周内的使用的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进度保证: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5)服务承诺: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6.5.1企业奖项: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商业综合体除外),获得国家级设计类二等奖(含)以上奖项的得2分/个;获得国家级设计类三等奖奖项的得1分/个;获得省级设计类奖项的得0.5分/个;获得市级设计类奖项的得0.25分/个。【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 专项、机电专项等。此项限评2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国家级奖项以住建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级奖项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编入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构思及项目解读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终按照总得分高低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最新有效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6)投标申请人提供包含项目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参与评分的项目组成员在本单位社保机构出具(2021年8月-2022年1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7)技术标总页数原则上不超过100页。 (8)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非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9)本标段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清晰、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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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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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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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2月25日16时25分到 2022年3月4日16时25分为止 |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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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 8.4.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8.4.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 ③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8.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8月-2022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9、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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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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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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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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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镇南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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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白下路2号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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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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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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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胡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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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毛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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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8193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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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65518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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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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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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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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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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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三元巷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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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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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2000662201801002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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