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30(宜兴段)、G104(宜兴段)中分带防护设施提升工程S230(宜兴段)、G104(宜兴段)中分带防护设施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S230(宜兴段)、G104(宜兴段)中分带防护设施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5.0系统)

标段编号:YXSJ20211200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30(宜兴段)、G104(宜兴段)中分带防护设施提升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发改投资许[2021]3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G104段约40.4kmG104S262交叉口至G104与氿滨大道交叉口段,约9.1 kmS230全线约36.2公里

2.3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G104为一级道路,其中起点至G104S262交叉口段、G104与氿滨大道交叉口至终点段,约40.4km,需设置分设型Am级隔离护栏,G104S262交叉口至G104与氿滨大道交叉口段,约9.1 km,需设置SAmF型混凝土护栏,环科园段及绿园路至梅园段沥青混凝土铣刨重新摊铺,S230全线长36.2公里,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宽3米,需设置分设型Am级隔离护栏,包括交安设施、路基、面层等工程的监理;

2.4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监理合同估算价:14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级”或以上级别;

3)人员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全国监理工程师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且2017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建安费不少于7000万元的公路工程监理项目(含副职)。(注: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项目评定书。若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素,应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录入诚信库,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②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岗项目;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3.4.6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3.4.7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投标(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225日至2022 3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5.0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323084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 其他

8.1、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2、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

8.3、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内及近六个月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225日至202232,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60

邮编:  214200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510-879108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

邮编:  214200 

联系人:卞女士

电话:13921337516

2022225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5.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5.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