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8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231省道(K66+170-K135+130)绿化专业化养护项目施工
231LHYH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31省道(K66+170-K135+130)绿化专业化养护项目施工 已经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1〕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31省道(K66+170-K135+130)绿化专业化养护项目施工,包括乔木、灌木、草坪养护。
(2)养护期限:12个月,缺陷责任服务期:12个月。本次招标的结果有效期为三年,招标人根据苏交公养【2020】213号《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中标单位日常养护合同当年的履约情况进行评定,履约考核评价认定良以上情况的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3)设一个合同段:231LHYH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工程项目适应;
(2))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企业较好地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的公路工程绿化养护或公路工程绿化施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系统生成打印的报表为准)。
(3)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5)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申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6)项目经理资格条件(以系统生成打印的报表为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公路工程绿化养护或公路工程绿化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连续近三个月(2021年10月~2021年1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如社保缴纳证明上未盖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章的,须在证明上注明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
(7)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预约时间内,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陆“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预约(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逾期将不予接受。
4.2招标文件售价 1200(含200元平台费) 元/合同段(售后不退),图纸售价0元/合同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人: | 泰州馥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泰州鼓楼南路303号 | 地 址: | 泰州市兴化市五里东路75号三楼 |
联系人: | 秦先生 | 联系人: | 刁继东 |
电 话: | 0523-86818816 | 电 话: | 15152690151 |
8.其他
8.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2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 17:00 ,截止时间为2022 年 3 月 7 日 17:3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5 本项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2 年 2 月28日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