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1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建7号学生宿舍楼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建 7 号学生宿舍楼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镇发改社会发〔2022〕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加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地点:镇江新区瑞城路 88 号 ;
3.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 10.50 亩(约 7000 平方米),建设 1 栋 6 层宿舍楼,总建筑面积 8890 平方米,设置学生宿舍 200 间。同时建设水、电、智能化、停车场、绿化等配套工程;
3.3监理服务期:自项目启动直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工期暂定224日历天)。
3.4监理合同估算价: 82.144万元
3.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ZJXQ202201593003001 |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建7号学生 宿舍楼工程监理 |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建7号学生宿舍楼工程监理包括本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附件中设计任务书的所有内容。 |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投标人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
4.3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4.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4.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4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勾选)
þ无在监工程
o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在监工程数量不超过 /个,镇江市外不得有在监工程。
4.4.5拟选派的投标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þ不作要求
o在镇江市外区域不得有在建工程
□无在监工程
4.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本招标项目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发生监理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0)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其他要求:
4.5.1本工程o接受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2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6 万元
4.5.3履约保证金要求: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38.5分)、监理方案(18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类似工程业绩(3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分)、奖项(1.5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0分)。
5.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38.5分):
☑方法二:依据镇政建[2015]141号文件的规定,监理费报价方法为:
监理费报价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 102.68 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基准价×80%、且不宜低于基准价×68%,否则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且得零分。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 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5.2监理方案(1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
5.2.1工程概况;表述得当得1分,表述一般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2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3分)
5.2.3进度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2分,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2分)
5.2.4投资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2分,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2分)
5.2.5安全文明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3分)
5.2.6合同管理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7信息管理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8保修阶段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9组织协调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10工作制度:制度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 1分)
5.2.11技术建议:表述得当得2分,一般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2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人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监理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技术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5.3项目监理机构(26分)
5.3.1总监理工程师(6分)
总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类的得1.5分;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的得1.5分;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的得1.5分。 本项最高为6分。
5.3.2专业监理工程师(20分)
(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5分):
具有所学专业为工民建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5分。
(2)给水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4分):
所学专业为给水排水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4分。
(3)机电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4分):
所学专业为机电类或供电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5分;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4分。
(4)弱电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3分):
所学专业为电子与信息技术或计算机类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3分。
(5)其他专业监理人员2名(4分)
①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最高得2分。
②造价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
注:①人员配备按镇建规[2011]5号文件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否则所兼该项不得分。
②需提供现场监理人员上岗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专业以要求的注册证书上注册专业或专业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以上材料原件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
5.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本工程应配备有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GPS、钢筋位置测定仪(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有1项得0.5分,最高得3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满分,每缺少一项扣相应分值,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要求将上述检定证书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其他材料中)
5.5类似工程业绩(3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分)
企业业绩(3分)
(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受监o造价 / 万元及以上, þ建筑面积 7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
备注:
(1) 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以及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
(2) 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监理合同中的面积为准。
(3)以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且必须能反应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6奖项(1.5分)
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自2020年3月21日以来获得获得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市优奖项的(如镇江市的“金山杯”) ,得 1.2 分;
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自2019年3月21日以来获得省优及以上工程奖项的(如江苏省的“扬子杯”) ,得 1.5 分。
备注:
(1)省优及以上有效期 3 年,省辖市级市优有效期 2 年;
(2)工程奖项有效期按照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的日期计算。 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颁发日期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颁发的日期 为准。评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计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也不予计分。
(3)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计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3月1日00:00至2022年 3 月7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5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3月21日9时30分。(初定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
8.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8.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8.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8.5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新区瑞城路 88 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 周工
电话:13852907819 电话:0511-85280398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0.2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1-88980539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198911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1989109
10.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负责人 (电子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