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涧嘉苑安置小区二期项目龙涧嘉苑安置小区二期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龙涧嘉苑安置小区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仪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龙涧嘉苑安置小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仪审投[2021]5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仪征市新吉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龙涧嘉苑安置小区二期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及相关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仪征市新集镇,紫竹路以西 ,环镇路以南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4217.21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约14964.39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2.4 设计服务周期: 2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项目方案优化设计;方案确认后10天内初步设计完成。

2.5 合同估算价:   97.5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并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负责人资质的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任职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4.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11月至20221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4.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4.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3.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 60 分。

商务标: 设计项目组:16 

企业业绩: 4

服务承诺: 10

经济标: 设计费报价:10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方案

设计文件

60分)

1.设计说明(9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1.6;:1.6-1.2;:1.2-0.8;:0.8-0;:0;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2.4;:2.4-1.8;:1.8-1.2;:1.2-0;:0;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3-2.4;:2.4-1.8;:1.8-1.2;:1.2-0;:0;

4.各专业设计说明。

:1-0.8;:0.8-0.6;:0.6-0.4;:0.4-0;:0;

2.总平面布局(15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3-2.4;:2.4-1.8;:1.8-1.2;:1.2-0;:0;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2.4;:2.4-1.8;:1.8-1.2;:1.2-0;:0;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3-2.4;:2.4-1.8;:1.8-1.2;:1.2-0;:0;

4. 功能分区是否合理可行。

:2-1.6;:1.6-1.2;:1.2-0.8;:0.8-0;:0;

5.         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2-1.6;:1.6-1.2;:1.2-0.8;:0.8-0;:0;

6.         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2-1.6;:1.6-1.2;:1.2-0.8;:0.8-0;:0;

3.建筑功能(15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5-4;:4-3;:3-2;:2-0;:0;

2.平面布局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5-4;:4-3;:3-2;:2-0;:0;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5-4;:4-3;:3-2;:2-0;:0;

4.建筑造型(6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 1-0.8;:0.8-0.6;:0.6-0.4;:0.4-0;:0;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2-1.6;:1.6-1.2;:1.2-0.8;:0.8-0;:0;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 1-0.8;:0.8-0.6;:0.6-0.4;:0.4-0;:0;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2-1.6;:1.6-1.2;:1.2-0.8;:0.8-0;:0;

5.结构方案(6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4-3.2;:3.2-2.4;:2.4-1.6;:1.6-0;:0;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2-1.6;:1.6-1.2;:1.2-0.8;:0.8-0;:0;

 

 

6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1-0.8;:0.8-0.6;:0.6-0.4;:0.4-0;:0;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1-0.8;:0.8-0.6;:0.6-0.4;:0.4-0;:0;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1-0.8;:0.8-0.6;:0.6-0.4;:0.4-0;:0;

7.设计深度(6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3-2.4;:2.4-1.8;:1.8-1.2;:1.2-0;:0;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2.4;:2.4-1.8;:1.8-1.2;:1.2-0;:0;

2

设计项目组16分)

1项目负责人(2分)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得2

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2项目组成员(14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

1.  建筑专业负责人资格(满分3分)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3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资格(满分3分)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3分;

3.设备专业负责人资格(满分5分)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1.5分;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1.5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资格(满分1.5分)

具有一级册造工程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1.5分;

5. 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资格(满分1.5分)

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1.5

注:以上所有人员不可重复,要求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111-20221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各专业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以注册证书或者毕业证书为准。

3

企业业绩及获奖

4分)

企业业绩

2分)

投标人 2018 1 1 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建筑项目设计业绩的,得 2分;

类似业绩认定: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4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为准(厂房除外)。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

企业获奖

2分)

投标人2018 1 1 日以来完成的建筑设计项目获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优秀奖项的,每项得 1 分,满分2分。注: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4

服务承诺(10分)

服务承诺(10分)

1.承诺按照设计任务书编制方案设计,设计深度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需要,符合通过方案审批或报批需要,2分,没有不得分。

2.承诺按照设计任务书编制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深度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需要,符合通过初步设计审批需要,2分,没有不得分。

3.承诺按项目分工进行现场服务,能随时配合业主现场巡查,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得2分,没有不得分。

4.承诺在接到业主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保证随时解决可能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得4分;24小时内到达现场,保证随时解决可能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得2分,没有不得分。

5

设计费报价

10分)

报价评审(10分)

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若小于7家时取所有单位的平均值,若7 ≤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为评标基准的得满分10分,其它投标人报价得分为:

高于基准价1%0.1,低于基准价1%0.2分。

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备注说明:

1)所提供的资料须将原件证明材料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方案设计文件采用暗标,技术方案的计分方法:不按单项汇总,按评委合计后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汇总平均后的得分为其得分。计算出的分值保留2位小数。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顺序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4)定标候选人数量为7名,按照得分高低取前7名为定标候选人,如投标单位高于3家但不足7家的,则全部为定标候选人,如不足3家,则重新招标。

5.定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1、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具体详见定标方案附表,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

2、定标因素: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

3、定标候选人数量为7名,按照得分高低取前7名为定标候选人,如投标单位高于3家但不足7家的,则全部为定标候选人,如不足3家,则重新招标。

4、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按总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按招标文件定标办法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新组织招标。

 

定标方案附表:

序号

定标因素

得分标准

权重

1

项目负责人

 

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项目设计理念、设计思路、设计过程控制、项目成本控制等问题进行书面出题提问,根据各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并进行排序打分

得分要求:优:3分;良:2分;差:1分;之后的不得分。

100%

2

合计

100%

 

6.投标登记

6.1登记时间: 202232日至20223 14

6.2投标登记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记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审查

7.1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3159:30各投标单位请于20223159:30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2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3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fzx/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征市新吉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仪征市新集镇河滨路7            址: 仪征市怡人金街B号楼5

    编:       /                         编: 211400 

联 系 人:   吴巍                     联 系 人:  尤佳  

    话:   15252530540                  话: 0514-83412539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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