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3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灰粪港以南片区)施工图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都区发改委关于江都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扬江发改许发[2021]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龙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灰粪港以南片区)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灰粪港以南片区(灰粪港以南,张纲河以东,团结河以南,233省道以西,G328以北,芒稻河以东,约6.8km2)。
2.1.2建设规模:约6.8km2
2.1.3合同估算价:约 400 万元
2.1.4设计周期:中标后50天内分批完成工程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报审稿,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会后7日完成修改报批。
2.1.5 质量要求: 设计成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要求,同时满足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发包人审查等相关要求。
2.1.6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图设计招标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灰粪港以南片区(灰粪港以南,张纲河以东,团结河以南,233省道以西,G328以北,芒稻河以东,约6.8km2)和灰粪港以北片区(灰粪港以北,张纲河以西,团结河以北,新通扬运河以南,芒稻河以东约5.2km2),同时招标,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按灰粪港以南片区、灰粪港以北片区的开标及定标顺序中其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
2.2招标范围:
(1)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灰粪港以南片区)范围内市政排水管网完善及修复工程、居住小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等施工图设计;
(2)本项目设计有关的配合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审查工作(含发包人组织或要求的各项专业、专题、专家审查或优化设计,含设计变更审查);
(3)后续服务工作,后续服务工作,包含:施工配合;必要的专题研究;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驻场设计配合;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工作;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其他相关事宜等。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燃气、轨道交通除外)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4.5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即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到账;
3.4.6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设计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军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
3.4.7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8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4.9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①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3月 3日至 2022年3 月 8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方”获取。
6.3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3月14日9 时 30分。
7.2逾期递交到电子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龙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9号4楼
邮 编: 邮 编: 2252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孙孝
电 话: 电 话: 0514-86356366
传 真: 传 真: 0514-863563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359077481@qq.com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