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3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航空航天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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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航天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相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新相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康元路东、澄月路西 规模:用地面积约409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5万平方米,设计费估算价1813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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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39040001001 | 航空航天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 航空航天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 6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在职员工。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3月03日9:00至2022年03月09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15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内容以及所有设计后期服务(包括:各项报批报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专项方案咨询服务等服务工作),为保证本项目完整性的所有设计内容(含各专项、专业工程设计)和项目实施的全方位、全过程设计。 四、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基坑围护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变配电、人防专项设计(含人防平站转换预案编制)、勘察设计、交通影响评价、景观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深化(满足施工图审查)、智能化设计、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外立面装饰深化设计(包含幕墙门窗及栏杆深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服务(暂按绿建一星)、海绵城市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配合本项目相关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设计工作,及时向专业公司提供各项设计条件、并协调各专业完成各自设计内容,对其设计成果进行技术审核,对已完成的设计成果进行相应的设计修改及调整,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五、设计周期:60 天(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六、备注: 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2、本项目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第二及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30000元。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补偿费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3、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委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单位,最终由招标人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4、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6、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要求,本项目执行最新季度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8、本项目代建单位为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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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新相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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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相城区澄阳路116号 | 地 址: |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号12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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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215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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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戴杰 | 联 系 人: | 周丽娟、夏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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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5121452 | 电 话: | 0512-65981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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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0512-65981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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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6819ab@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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