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仪高速(润泰六、七期地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配套道路(润泰路、小外江路)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1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编号: AJB180061-09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浦仪高速(润泰六、七期地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模拟函[2018]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64768.4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264768.4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配套道路(润泰路、小外江路)勘察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区沿江街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浦仪高速(润泰六、七期地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配套道路(润泰路、小外江路)勘察,根据委托人提出的勘探要求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等。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2000.00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浦仪高速(润泰六、七期地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配套道路(润泰路、小外江路)勘察,根据委托人提出的勘探要求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等。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1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3-31 09:3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63分)
6.1.1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18.2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12分)
6.2.1企业信誉(满分2分)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2.2类似工程业绩(满分4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勘察项目的地质勘察业绩的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勘察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重复计分)
6.2.3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4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勘察项目的地质勘察业绩的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勘察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重复计分)
6.2.4项目组成员及资历(满分2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3 勘察纲要(23分)
6.3.1勘察范围、勘察内容项目概论、勘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勘察资料提交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项目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工作流程和进度计划。(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6.3.2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整治措施和建议。(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6.3.3地质结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的勘察方法及措施。(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6.3.4拟投入的仪器、设备先进,能较好地满足工程勘察要求。(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6.3.5勘察深度范围内的土层类型与分布、埋藏深度与特性的分析方法和措施。(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6.3.6做好岩土工程分析评价的措施及地基基础方案的选择方法。(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6.3.7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先进、科学并具体可行。(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6.3.8后期服务内容及承诺全面、可行,对重点难点的合理化建议。(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6.4企业奖项(2分)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勘察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勘察类奖项的得2分,获得市级勘察类奖项的得1分,该项最多计取1个,以高分计取,满分2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时间发文或发证时间为准,颁奖单位为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奖项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奖项不予认可)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本标段采用勘察纲要评分点为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要求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勘察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4)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3月11日17时21分到 2022年3月18日17时2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
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
8.5、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8.6、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8月-2022年01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8.9、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高科二路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58641272 联  系  人:金芸
        电       话:无 电       话:17715289656
        传       真:李工 传       真:02586433596
        电子邮件:无 电子邮件:343585581@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账       号: 账       号:31190188000026822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