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实验中学新建工程通州湾实验中学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1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通州湾实验中学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通州湾实验中学新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扶海路东侧,云海路北侧

2、工程规模:通州湾实验中学新建工程西临扶海路,南临云海路,规划用地面积407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611.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36889.8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722.0平方米。本次一期实施面积为32125.64?,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9000万元。

3、工程总投资:19000万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监理服务期:450天,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自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期(含绿化养护期)阶段结束。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委托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委托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示(包含但不限于)全部内容【桩基、主体、大型土石方、土建(含人防、钢结构)、装饰、给排水、电气、火灾报警、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围墙、室外配套、变配电、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雨水回收系统、景观、绿化、运动场地、电梯、抗震支架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环境保护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以及跟踪审计、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初审等。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组所有成员要求:

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有在监工程,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不得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六、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师。

b.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的。无备案的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8、投标人业绩

8.120171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体工程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项目。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拟派项目总监,则载明的项目总监须为同一人(即项目总监未变更过),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备案,若未备案,则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或2020128日以后的项目监理合同信息要素已进行归集。如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项目为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业绩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9、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投标报名单位承诺:因工期紧,任务重,投标人承诺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人员作息时间与工地施工同步,全天候全过程跟踪监理。

10、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11、投标单位与南通沿海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发生过诉讼、法律纠纷的,自讼诉关系发生起至法院下发最终判决书后两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jy.nantong.gov.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

3、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用25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321930, 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 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十、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通州湾示范区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0513-81680304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安市宁海南路1954

联系人:张晨龙

联系电话:1515130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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