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2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江苏恒产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实施的射阳县晨光幼儿园西侧规划支路(骨干沟西移)工程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审[2022]27号文件《关于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射阳县晨光幼儿园西侧规划支路(骨干沟西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恒产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中的射阳县晨光幼儿园西侧规划支路(骨干沟西移)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江苏恒产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射阳县晨光幼儿园西侧规划支路(骨干沟西移)工程项目。
(3)标段名称:射阳县晨光幼儿园西侧规划支路(骨干沟西移)工程。
(4)工程地点:经济开发区境内。
(5)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全长约700米,道路红线20米,中间14米沥青路面,两侧各3米人行道,新建南四中沟桥涵1座,骨干沟桥涵1座,幼儿园门前桥涵1座,停车场一处约2500平方米,附属工程包括改移新建河道及两侧驳岸、雨污水管道、照明、交通管理、交通安全、景观绿化等。
说明: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6)招标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道路全长约700米,南四中沟桥涵1座,骨干沟桥涵1座,幼儿园门前桥涵1座,停车场及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于开标前五天公布。
(8)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11)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3月(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招标人确定的开工时间延迟而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12)工期:120日历天。
(13)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2.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1.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2.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工程款支付办法
本项目工程款包括农民工工资、除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支付办法两个部分。
(一)农民工工资标准及支付办法
按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本项工程款中的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由招标人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户工资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监管发放),并在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
(1)农民工工资总额为中标总价×15%。农民工工资发放总额不得超过中标总价×15%,如果超过,超过部分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中标价50%(含农民工工资与工程进度款)付款节点扣回。
(2)现场围挡完成,管理人员、工人及施工机械进场后,付中标价的8%工程款,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
(3)箱涵、驳岸及路基工程验收合格后,再付中标价的7%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4)农民工工资按实名制考勤记录、汇总(农民工工资标准:最高不高于500元/天/人)。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有关资料(三账一册等)。招标人按汇总结果逐月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农民工个人账户。农民工每出勤一天发一天工资,不出勤不发工资(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发票)。
(5)中标人必须保证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真实有效(可根据需要按天或按月签订劳动合同)。
(6)中标人有义务辅导、监督施工人员每天按时实名制考勤,防止产生因考勤不规范所导致的相关纠纷。若因考勤工作不到位、不规范所引起的相关矛盾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二)除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
(1)箱涵、驳岸及路基完成,经初验合格,付中标价的35%(含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中标价的50%(含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进度款)。
(3)承包人完成(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之日起第一年)质保期质保服务工作与工程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工作(所有须补植更换绿化须在此阶段全部更换到位),审计工作结束,付至(除绿化工程以外)实际实施工程审计审定价的7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若政府审计主管部门审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中标价的60%(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承包人完成两年质保期全部质保服务工作与工程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工作,配合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后,按审计审定价结清剩余工程款项(包括包含在工程款中的3%工程质保金)
(中标人需对第一年、第二年绿化养护期间死亡的苗木按照招标人要求无条件及时补栽、补种,并进行养护,第二年绿化养护期间补栽、补种的苗木,养护期顺延。或中标人死亡的苗木由招标人另行组织补栽、补种,最终按照招标人实施的费用在中标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三)除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一律汇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1)另将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有关约定,扣除本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之前因承包人违约而应被扣除的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成员缺勤、扬尘措施不到位等)。
(2)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因缺陷责任、质保工作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更换、维修、保养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各项损失在工程款中扣除。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参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4)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工程发票后支付工程款项。
(5)凡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必须组织付款节点验收。(各类资料准备齐全、现场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承包人自检合格、监理复检合格、发包人和总包人验收合格后申请。
(6)承包人全部人员(含施工管理人员、农民工)均应钉钉考勤,同时应根据射阳城建集团规定的“三账一册”准备资料,每月考勤由项目经理、总监、发包方等负责人签字确认。
(7)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承包人应提供完整、合格的实体验收相关资料。
(8)农民工工资表现场公示并留影像资料。
(9)承包人按照主管部门、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中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已完成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始终处于合格状态。如被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检查考核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问题),被通报要求进行整改、完善(或维修或更换等)的,承包人必须按照通报或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如承包人拒不执行整改意见,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整改到位,所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拒不承担整改费用的,发包人将从支付给其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4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22日8:59;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9:00。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网上发布。
10、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恒产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李龙飞
联系电话:173051533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解放东路46号六楼(吾悦广场西侧)
联系人:李凯华
联系电话:1361153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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