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开发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海安开发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管网疏通和排查溯源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4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海安开发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管网疏通和排查溯源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开发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网疏通和排查溯源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约70公里,总投资约196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196万元

2.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5服务期限: 60日历天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海安开发区城区内小区、企事业单位、村居民社区内部、开放性小区、背街里巷雨污水清淤、疏通和排查溯源检测,庭院水、阳台水排查溯源检测,及主、支管网详查项目检测,并对检测过程中损坏的井盖进行修复及更换。当项目累计总额达到人民币196万元时该合同自动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排查检测和管网疏通能力。

排查检测能力: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管网疏通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及拟投入专业设备的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2.2 投标人拟派检测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测绘或环保类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须具有2名持“有限空间作业”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且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2.4投标人派项目组成员中须具有1名持注册测绘师证书人员且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3.2.5投标人拟投入的专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2套全站仪RTK2套管道检测机器人、2辆清洗吸污车、2套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上述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自有设备证明材料(购买发票或车辆行驶证等)上的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 202003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202103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3.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6 其他要求:a.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检测负责人、2名持“有限空间作业”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1名持注册测绘师证书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检测负责人、2名持“有限空间作业”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1名持注册测绘师证书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b.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c.投标人承诺书。d.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不超过3家的联合体,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314日至 2022 325(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3250900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3.5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8.5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祥:0513-81819599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安开发区                            地 址:海安开发区隆安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张伟                                    联系人:丁朋惠、袁海霞

  话:13382353434                               话:0513-81819577818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