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水厂工程建设项目湖滨水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5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武进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滨水厂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为: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核准湖滨水厂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武行审投核[2020] 16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变更湖滨水厂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武行审投核变[2021] 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河港武水务(常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湖滨水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武进西太湖塔下村,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沁园路东侧、蓝湾路北侧、环湖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净水处理设施、排泥水系统处理设施、生产附属建筑物、水厂附属办公设施等,建成后水厂处理总规模40万m3/日;本期建设规模20万m3/日。 2.1.3合同估算价: 40223.266489万元(其中:设计费600万元,采购、施工费35623.266489万元、暂列金额4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50 日历天。其中:设计 40 日历天,施工 91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4月28日,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6月7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湖滨水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包括不限于本工程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工程施工、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1)本项目的设计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含构(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含基坑支护)、建筑、结构、节能、消防、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智能化、装饰装修、自控、仪表、室外工程(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广场、照明、围墙、门卫)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内容;
(2)本项目材料设备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等的供货及建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采购及安装调试;
(3)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构(建)筑物的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室外工程(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广场、照明、围墙、门卫)等施工。
(4)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发改、自然资源、住建、水利、环保、供电等有关部门的施工审图、消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同的归集、质监、安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含设计任务书)、经审图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 3.1.1 项工程设计资质和 3.1.2 项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5)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工程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设计负责人、建筑设计负责人、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2.2市政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2.3建筑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3.2.4 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2.5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2.6 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市政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同时满足3.2.1及3.2.2要求。
3.2.7 建筑设计负责人、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需一人一岗,不得相互兼任,同时也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市政设计负责人兼任。
3.3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4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具有以下类似业绩(满足以下①、②、③其中之一情况即可)。
①在投标企业作为施工负责人承担过已完全竣工的规模在20万m3/日及以上且工程造价≥23000万元的新建或扩建自来水厂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新建或扩建是指整体自来水厂建设工程,不包含单独提标工程、改造工程、深度处理工程)。
②在投标企业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已完全竣工的规模在20万m3/日及以上且工程造价≥23000万元的新建或扩建自来水厂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新建或扩建是指整体自来水厂建设工程,不包含单独提标工程、改造工程、深度处理工程)。       
③在投标企业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规模在20万m3/日及以上且投资额≥23000万元的新建或扩建自来水厂项目设计业绩(新建或扩建是指整体自来水厂建设工程,不包含单独提标工程、改造工程、深度处理工程)。
3.3.2 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自2017年4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具有以下类似业绩(满足以下①、②其中之一情况即可)
①在投标企业作为施工负责人承担过已完全竣工的规模在20万m3/日及以上且工程造价≥23000万元的新建或扩建自来水厂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新建或扩建是指整体自来水厂建设工程,不包含单独提标工程、改造工程、深度处理工程)。
②在投标企业作为施工负责人承担过已完全竣工的规模在20万m3/日及以上且工程造价≥23000万元的新建或扩建自来水厂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新建或扩建是指整体自来水厂建设工程,不包含单独提标工程、改造工程、深度处理工程)。
3.3.3 市政设计负责人自2017年4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具有以下类似业绩(满足以下①、②其中之一情况即可)
①在投标企业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规模在20万m3/日及以上且投资额≥23000万元的新建或扩建自来水厂项目设计业绩(新建或扩建是指整体自来水厂建设工程,不包含单独提标工程、改造工程、深度处理工程)。
②在投标企业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规模在20万m3/日及以上且投资额≥23000万元的的新建或扩建自来水厂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新建或扩建是指整体自来水厂建设工程,不包含单独提标工程、改造工程、深度处理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详见本次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为具备市政设计资质的一方(以下简称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否则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3月 15日9时00分至2022年 4 月18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缴纳 300元。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河港武水务(常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和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18-1号 地址:武进区湖塘镇华东机电城8号楼10层
邮    编:213158 邮    编:213000
联 系 人:马工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0519-67898916 电    话:0519-89980195
传    真:0519-67898902 传    真:0519-86306662
电子邮箱:934807922@qq.com 电子邮箱:3277837481@qq.com
2022年3月15日
十、友情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2、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下载园地”“文档汇总”中《常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在电脑前操作。
4、潜在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的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所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 http:// www.czgcjy.com。
6、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7、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