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公路范水服务区改扩建工程广场施工项目

发布时间:2022-03-17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京沪高速公路范水服务区改扩建工程广场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沪高速公路范水服务区改扩建工程广场施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京沪高速公路范水服务区西区及东区

2.1.2建设规模:

范水服务区东区:新建混凝土路面面积约为8929平方米,新建沥青路面面积约为39949平方米,透水混凝土路面约为1665平方米,砖砌路面约为328平方米,铺装路面面积约为2088平方米。

范水服务区西区:新建混凝土路面面积约为8171平方米,新建沥青路面面积约为40962平方米,透水混凝土路面约为1815平方米,砖砌路面约为225平方米,铺装路面面积约为1975平方米。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服务区广场的场地平整,新建水泥混凝土广场、新建沥青混凝土广场、附属工程等。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JHK-FJSG20标段。

2.1.3工期要求:20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单位开工报告通过审批日期为准,结束日期以交工验收报告通过日期为准。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投标人必须在范水服务区东区及西区分别各投入至少一套施工队伍并实行两班倒施工(每套施工队伍人数不少于20人,且东区和西区施工人员不得互相调配),保证服务区西区和东区必须同步实施。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

a、原有建筑物拆除,原有建筑物包括综合楼、临时建筑、维修间、加油站及油罐区、配电房、室外箱变、污水处理设备等,具体拆除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b、服务区广场、综合管线、室外围墙、排水沟、标志标线等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维护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7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需含路面工程)。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jchc.cn/portal)失信行为名单;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经理:

a、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b、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c、持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d201711日以来在合同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需含路面工程)中担任过一任正职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e、项目经理应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所投项目中标后能够依法从该项目撤离。

2)项目总工:

a、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b、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c201711日以来在一个高速公路施工项目(施工内容需包含路面工程)中担任过项目总工;

d、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所投项目中标后能够依法从该项目撤离。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必须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投标人应至少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段为20211-202112月(如当地社保部门对查询最新月份有特别规定的,可按其规定相应调整最新缴费月份,但应同时附相应规定;如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需将相关文件规定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列入投标文件中)。

3.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预约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4.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3291400分;

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3291430分。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评标基准价浮动系数将由公证人员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自行进入视频会议。若投标人不进入视频会议室观看抽取过程的,视为默认评标基准价浮动系数抽取结果。

5.3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70 万元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人: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淮安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99

    联 人:陆一夫

    联系电话:0517-83777087

    招标代理: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6A

    联系人:倪静、张晗

    电 话:025-84462888-204

    传真:025-84207572

    E-mail:397577081@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