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供配电工程人才公寓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3220311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人才公寓供配电工程 已由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以 人才公寓供配电工程项目备案证(泰行审备[2022]1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交泰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人才公寓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文化东路北侧、瑞祥路东侧  

     2.2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地上三进十二处开闭所一座,地上4*800KVA配电室五座,合计配置容量16000KVA,建筑面积1209.7平方米,外线电缆8811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832203110001-BD-001

人才公寓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

初步设计+施工+采购 室外10KV供电电力工程及供电外接入工程总承包(EPC)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服务(图纸审查、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及变更、参与分项分部及最终工程竣工验收、送电及移交)。 施工包括招标范围内合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工程建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内容等。

6954.47

45天

     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主要施工人员、设备进场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20%,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进场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通电试运营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项目结算并经最终审计审定后支付尾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机电工程一级]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五级(含)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具备电力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2 1 月- 2022 3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岁。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1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住宅小区居配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20171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住宅小区居配电工程施工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有效期自20171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8 日 00 分 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9 日 9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泰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1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牛宇

     电       话:13815970010

     代理机构: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文昌东路6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钱钱

     电       话:0523-87766517

文件正文PDF附件:
1(3212832203110001-BD-001)人才公寓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