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西河口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西河口片区启动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大丰西河口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9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不见面)

 

西河口片区启动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大丰西河口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河口片区启动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大丰西河口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大行审备〔2021〕8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大丰区西河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西河口片区启动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范围2.5km2 ,其中核心区占地约 1.36km2

2.1.3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1)设计周期:

①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

②初步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审查(或论证);

③根据施工图审查(或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后,设计人须在5日历天内完成回复、修改并经审查(或论证)合格。

以上时间安排不含评审会议及等待招标人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招标人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或专家论证)。

2)施工工期: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1.5缺陷责任期:二年

2.1.6质量要求:

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按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文件和招标要求执行,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或论证,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采购质量标准:所有设备、材料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确保项目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4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和地方有关标准。

2.2招标范围:

西河口片区启动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大丰西河口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包括园林绿化、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配套公共建筑设计、采购、施工,招标文件未列举的与风景园林、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配套公共建筑等相关的子项目、配套工程等均包含在本招标项目范围内

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包含招标范围内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设计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还包含安装调试和绿化养护等。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片区启动区基础配套建设,招标人鼓励投标人在中标后对招标人的规划作出合理化建议,鼓励投标人组建较强能力的规划设计团队共同完成本项目的的设计任务以及必要的规划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参与工程全过程设计。

注:

1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本工程招标时招标人可提供的前期资料(含整体平面布局方案、概算)及项目备案手续详见附件,参加投标即应视为投标人明知和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 3.1.1 项和 3.1.2 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1)至(2)任意一项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5)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已在本单位注册。

6)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R3.3.1自20203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2自20213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3自202112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联合体成员人数量仅限2人(含牵头人)。

3.6业绩要求:

3.6.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A 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40000万元的工程内容至少同时包含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的总承包业绩。

B 施工业绩: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40000万元的工程内容至少同时包含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的施工业绩。

C 设计业绩: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完成的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40000 万元的工程内容至少同时包含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的设计业绩。

3.6.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A 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近3年内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40000万元的工程内容至少同时包含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的总承包业绩

B 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近3年内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40000万元的工程内容至少同时包含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业绩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C 设计业绩:具有近3年内完成的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40000万元的工程内容至少同时包含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该业绩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内(其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1 8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以联合体 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 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0/login.aspx?ReturnUrl=% 2f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4  19  9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 上发布。

投标前请及时关发布公告媒介上的“补充答疑”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补充答疑”等情况。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 的监督,监督系电话:0515-83927228

10.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西河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7号 

联系人:朱剑峰

联系电话:151510877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 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联系人:王佳伟      

联系电话:0515-83529686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