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项目迈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1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迈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6268001001

宿迁市迈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迈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项目已经宿迁高新备〔2021138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 国有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与漓江路交叉口西南侧。

1.2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119.22亩,总建筑面积约105400平方米,1#研发楼、2-9#厂房、10#停车楼、门卫、配电房等。造价约2.85亿元。   

1.3质量要求:合格

1.3.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能满足材料设备采购和施工的需要,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3.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图纸设计及审查时间包含在工期内)

1.5付款方式:

1)设计部分:提交合格的施工图纸并经审查合格后付设计费的90%,余款待工程主体验收后七日内付清;(无息)

2)施工部分:a、施工过程中,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每月25号报工程量,次月5号前付款;b、项目完工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c、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d、工程款支付时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土建、安装、消防、道路、雨污水管网、室外强弱电、路灯、绿化等。

1.6.1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设计、暖通设计、红线内(10KV用电设计)、道路、围墙、路灯、管网(水电)、绿化、铺装设计等。配合建设单位报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合格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相关工作。

1.6.2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本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红线图、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建设标准说明所含的全部材料、设备等。

1.6.3施工:按施工图纸、发包人要求等进行工程施工,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安装、道路、雨污水管网、室外强弱电、路灯、绿化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定性+定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一级结构师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且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 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4.4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自202110月份以来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7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 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 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2109:0020220325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42109:30

6.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 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迈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址: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行山路77

联系人:张安望  

联系电话:188525726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C14

联系人:魏晓娜 

联系电话:0527-81238009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